2019年8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2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开启深化国企改革新征程,聚焦区属国企主业健康有序发展壮大,推动优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区属一级大型国有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秉持“资产稳企、资本助企、实业兴企”的战略构想,聚焦“守护资产、引领产业”的使命,立足平潭、依托两岸、内外联动,围绕新兴产业投资、资产运营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大数据开发运营的主业定位做大做强,致力打造成引领实验区产业发展,重点投资新能源、绿色经济、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集团公司。
自成立以来,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自身发展融入到国家与实验区发展战略中,在改革中新生,在协同中成长,在创新中前进,在创业中绽放,切实担负起投融资、育产业、保民生和促发展主体责任,努力建设放眼国际、对标一流的现代化企业,全力助推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
为全面深化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动完善集团权属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发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总经理(职业经理人)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能胜任所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党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人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3年10月24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77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0月24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10月24日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共1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采取网络公告形式,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7:00至2023年10月24日17:00。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通过“福建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发布的信息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7:30。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5日17:3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fjsrlzy.cn/home)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10月26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办法
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招考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若低于规定比例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一)管理能力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的应聘者需参加线上管理能力测评,测评成绩合格者(测试满分为9分,合格线为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竞聘演讲除介绍应聘者个人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外,重点对如何做好所应聘岗位工作提出工作设想,并提出短期工作目标、工作思路与举措,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考核分50%。
(三)领导评价
面试环节结束后,由领导评价小组对入围人员的综合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进行交谈、评价。领导评价得分占总考核分50%。
(四)总成绩计分标准
1.总成绩以面试成绩×50% + 领导评价×50%作为最终分数;
2.如总成绩排名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背景调查)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按规定进入考察(背景调查)。考察中如发现人选存在信息造假、工作简历不实、个人政治素质有不良记录、在原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济、劳动纠纷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拟聘用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自费。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初次聘任期半年)、岗位聘任协议书。初次聘任期规定参照集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初次聘任期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给予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选聘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面试、考察等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生对招聘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591-38716888
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91-86163389。
附件:1.实发集团2023年职业经理人招聘岗位表.xls
2.学历学位承诺书.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原公告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经理人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bm.ptgzrc.com/recruitmentNewsList/recruitmentNews/recruitmentNews?recruitmentNewsId=168&No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