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幼儿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个别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精神,结合长沙幼儿教师招生工作实际学院2023好的专科学校排名,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1、学校全称:长沙幼儿师范学院。
2、学校地址: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大道。
3.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4692,省代码为4786。
5、学校培养合格的毕业生,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加盖长沙幼儿师范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总招生计划1180人(其中退伍军人5人),招生专业14个。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厅审核为准;各专业不限招生科目,即物理、历史、职高对口考生均可申请考试;退伍军人可报考单科专业(选修)
学院名称
职称
学制
单次搬家计划
学费标准
学龄前学院
早期教育
三年
100
3500元/年
幼儿教育
三年
200
3500元/年
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0
3500元/年
体育
三年
50
3500元/年
艺术学院
艺术教育
三年
60
3500元/年
舞蹈表演
三年
20
75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70
7500元/年
动画设计
三年
80
7500元/年
舞蹈教育
三年
30
3500元/年
信息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三年
100
78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150
4600元/年
云计算技术的应用
三年
100
4600元/年
电子商务
三年
100
3500元/年
现代教育技术
三年
20
3500元/年
第三章报名、填报志愿、打印准考证
1.申请人: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过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28日。
3、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填写报名信息。
4. 自愿填写:设置专业志愿者(多次填写无效)和专业效能调整志愿者。
5.确认报名及缴纳费用: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2日-3月5日; 4 月 2 日至 4 月 4 日为第二选择的候选人。 在我校“长沙幼儿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确认信息,生成缴费档案号,通过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长沙银行、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收费可用。 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可参见我校招生就业网缴费操作说明。 单次报考收费标准为80元/人。
6.提交退伍军人信息。 2023年3月3日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项录用登记身份证》和相应的离退休证明(或转证)资格证明材料到指定办事机构(303、道心楼)办理资质确认手续。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作为普通往届生报考。
七、免试获奖考生及专业技能学生提交材料:
(一)免试获奖考生。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国国家队队员为中职学生。毕业当年可保送高职院校; 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首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学生。高校技能大赛”毕业生可免试推荐至相关高职院校,招收学生的高校将录取学生竞赛获奖学生对应的专业。
(二)具有专业技能的学生。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相应专业时,可免试职业技能考试。获奖比赛。 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计入综合成绩; 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获得测试成绩,取高者两项得分计入总分。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职业高中生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在学校招生办下载及就业网站),获奖证书及获奖文件复印件请于3月3日17:00前送至学校招生办(道新楼303室)。
8、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9-12日第一志愿; 第二选择4月7-9日。 从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远程下载打印。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内携带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道信楼303)现场办理】
第四章考试科目、计分方法、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部分。
(一)文化素质。 由学校组织,主要测试中等职业水平语文(160分)、数学(70分)、英语(70分)学科知识。 考试范围详见《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个别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就业网)。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300分。
(二)职业技能。 包括专业技能和面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技能占80%,面试占20%。 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可在学校招生就业网查看。
2.年度成绩优异的普通高中应届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应届生”)
只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单次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单次录取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70%+学历水平考试成绩(总分语言和数学 300 分)* 30%。
3.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必须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部分的考试。 单招总分计算公式为:单招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70%+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300 分)* 30%。
4. 退伍军人的人类候选人
根据政策,免试“文化素质”考试,仅需通过“专业技能”考试。 单项总分计算公式为:单项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11-12日。考点为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大道长沙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场地安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第一志愿未完成单项录取计划的,根据组织安排对申请第二志愿的考生进行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9日。考点为长沙幼儿师范学院,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大道。
第五章录取时间表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间安排
(一)成绩查询及审核:3月16日
(二)预录取名单公示及录取确认时间:3月18日-3月20日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3月23日-3月29日
2.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单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将组织第二志愿考生考试录取。 日程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审核:4月13日
(二)预录取名单公示及录取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17日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4月20日-4月26日
3、录取通知书下发时间:2023年6月(暂定)
【以上时间有调整,以公告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2.当有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学业成绩)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如果还是一样,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3.根据第一志愿参考情况,分别指定退役军人、应届普通高中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三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第一志愿报考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学校组织对第二志愿报考者进行考试录取,其余单次报考的拟按顺序录取。
4. 应届普通高中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高分考生总分进行选拔。以低分为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算; 两类考生的录取率总体保持不变。
5.退伍军人在计划录取中优先录取2023好的专科学校排名,按单次录取总分顺序录取。 退伍军人只承认第一选择的候选人。
6.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交发[2022]54号)文件、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经学校认定后可免试录取(不占用单次录取计划)。
7.如有补录取和转录取,按先补录取的顺序录取(如有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再转录取。 调整先在专业组(院)内进行,再在校内进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不予录取:
(一)填写虚假高考报名信息的;
(二)缺考、作弊、代考等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
(四)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的;
9、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核定为准。
10.单一招生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参加统一高考和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单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达到注册条件、选拔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公开。
2.考生和工作人员违反分班招生规定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和高校”(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将严格查处单一招生考试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由长沙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长沙幼儿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对录取退伍军人实行全日制集中(全日制)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不要求考生会说外语。 学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授课。
5、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6.学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2023年单项招生(含获奖专业提前批)给予特殊奖励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队员; 一等奖; 在“湖南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和“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免除三年学费。 (仅限获奖及免试直录取新生)
(二)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读期间获得“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免收一年学费; 获得三等奖者免收半年学费。 (仅限单招录取的具有专业技能和特殊才能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