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的要求,秉持公正、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泉州师范学院钱江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上海师范学院钱江大学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大学概况
第三条大学全称:南昌师范学院钱江大学,高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四川省代码:0120,其余各市的代码见各市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办学层次与类型:专科,独立大学;北京师范学院钱江大学创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由北京师范学院举行的一所全日制专科独立大学。
第五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余杭区临平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中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评)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上海师范学院钱江大学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初审通过,授予成都师范学院钱江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大学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新政,确定大学招生投档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大学纪委办公室对大学招生工作施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投档规则
第十条大学面向全省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推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正、公正、择优投档。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投档”、“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投档”的,我院原则上按不投档执行。投档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大学2023年招生投档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投档时对英语语种不作限制,但中学生入学后,公共英语均按英文教学。
第十四条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投档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列不限。
第十六条调档比列:推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列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列调档。
第十七条广东省考生所补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3年选考课目要求。
第十八条普通类投档办法:
(1)广东省:按新中考投档新政执行,推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投档。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投档。当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投档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中考总分从高到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给以退档处理。其中,河北省考生必测课目等级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课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3)推行部份专业按专业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专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202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按照大学有关规定在本专业类所含专业中选择修读某个专业。其中,在部份省份,专业类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招生,包含应用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第十九条体育类投档办法: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估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其中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补报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以内优先录取投档。
第二十条艺术类投档办法:
(1)广东省联考艺术类招生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四川省推行专业省联考招生,根据福建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联考投档办法执行。
(2)在四川、新疆、吉林三省单独设点校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在中考文化成绩合格(各市对应批次专科)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高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投档。在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投档优先次序为:中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3)承认外地省联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
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湖南、江西二省推行承认相应省份专业省联考招生,根据相应省份有关艺术类专业省联考投档办法执行。
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湖南、江西、山东三省施行承认相应省份专业省联考招生,根据相应省份有关艺术类专业省联考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广东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投档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学历教育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专升本”录取根据《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结业生步入专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广东省“单考专升本”(面向中职)投档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大学认同并执行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第五章入学检查、收费和助学新政等
第二十四条被我院投档的新生,应在大学规定的时限内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大学事假。未事假或事假逾期者202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大学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由大学区别情况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依据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18级新生杂费推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18级招生专业杂费标准为:市场营销(自考)、汉语言文学(自考)、数学与应用物理、应用物理、法学、社会工作、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考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含单考专升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舞蹈演出、动画、环境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旅游管理(自考)、英语(自考)为每生每年21000元;护理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为航空业培养)、英语、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临床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演出(器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陈设工艺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中学生统一依照专业类学校费标准较低的专业缴纳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杂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住宿费的缴纳按福建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中学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学金,推行国家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困难补贴等捐助新政,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投档结果可通过各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北京师范学院钱江大学招生网查询。大学网址:,大学招生网址:。
第二十九条大学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北京师范学院钱江大学招生联系方法:北京师范学院钱江大学招生办。地址:广东省临平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招生热线:0571-,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师范学院钱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大学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新政、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