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学自然情况说明
1.中学全称:上海民族学院
2.办学地点及现址:
①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开发区学校办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18号。
②环境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金石滩学校办学:西安金石滩旅游渡假区金石路31号。
3.办学类型:民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方式:全日制
02招生计划说明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中学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市(区、市)计划编制情况、生源情况统筹综合拟定。美术设计类(含动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专业),按照各市(区、市)专业联考成绩招生,可依照中学相关规定在艺术设计类内申请转换专业。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各市(区、市)省联考或校级统考成绩招生,中学生进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学招生计划根据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03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04颁授结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专科中学生在中学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中学结业要求的,颁授上海民族学院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学士学位证书。
05收费情况说明
1.杂费和住宿费缴纳标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向中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缴纳
杂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两人间1200元/年·生大连民族大学预科班,六人间1000元/年·生。
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杂费和住宿费退钱办法
中学生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的,中学按照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扶困助学举措
中学高度注重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捐助工作,秉持“决不让任何一名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构建起国家捐助、学校奖助、社会捐赠、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捐助体系,当奖则奖,应助尽助,捐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首批38所“学生捐助工作先进集体”。
①奖学金:中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多种社会奖学金等。
②助学按揭:中学生可依据情况选择申领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或校园地国家助学按揭。
③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新政,每年评定“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社会助学金按照当初实际情况领取。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适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贴。
④学费补偿按揭代偿:根据国家相关新政,对服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应届结业生推行杂费补偿和国家助学按揭代偿。
⑤绿色通道: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新生如暂时凑集不齐杂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申领入学手续,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都还能顺利入学。
06投档办法说明
(一)美术设计类专业投档原则
1.考生专业联考成绩须达到中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专科合格线,且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评、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市(区、市)按照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列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投档原则,按考生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大连民族大学预科班,即优先满足高分中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根据各市(区、市)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和录取规则作为专业投档根据,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对采取其他录取方法的省(区、市)批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中考加分)×60%+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投档根据,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4.对推行中考变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化学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投档。我校所有艺术设计类专业不限选考课目。
5.对内蒙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量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推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投档,若有退档,不进行延后投档。
6.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投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投档,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根据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投档: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区、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根据英语、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化学学科类根据物理、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区、市)根据英语语文英语成绩总和、语文物理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投档。
(二)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投档原则
1.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推行中考变革省份,采取“3+1+2”模式的省份,按化学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投档。我校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限选考课目。
3.专业成绩来源
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联考或校级统考省份,使用该专业省联考或校级统考成绩。
⑵相关艺术类省联考或校级统考科类囊括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份,使用相关艺术类省联考或校级统考成绩。
4.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评、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市按照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列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投档原则,按考生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即优先满足高分中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投档办法
对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根据各市(区、市)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和录取规则作为专业投档根据,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对采取其他录取方法的省(区、市)批次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中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投档根据,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6.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投档。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投档,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根据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投档: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区、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根据英语、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化学学科类根据物理、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区、市)根据英语语文英语成绩总和、语文物理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投档。
7.报名条件
除使用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联考或校级统考成绩省份外其他省(区、市)考生,考取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热爱祖国,知法守法,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五官端正,身材高挑,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显著的“O”型或“X”型腿,无显著内、外命理步,无骨关节疾患或畸形。
③年龄:20周岁以内,即200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④身高:女162cm-175cm,男173cm-185cm(按中考体格检测表执行)。
⑤着短袖时体表曝露部位无显著的伤疤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伤疤、无刺青或无法医治的皮肤病。
⑥视力: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该达到0.5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事先配好矫治镜并携带出席复检);无色盲、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患、手术或则外伤后遗症。
注: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容许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07领导机构、监督及检查机制
1.上海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测,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或渎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取缔。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资格检查和专业复试,如发觉存在弄虚造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如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