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沛县烟草专卖局“抢劫”公民个人香烟?警方:不需要证据

自考2022-10-14 14:09:27佚名

徐州沛县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居然也可以在公路上肆意拦截车辆,查车“抢劫”公民个人香烟!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利?在当地警方认定香烟不属于贩卖,纯属个人购买自用之后,仍然拒不归还,企图侵吞几万元的香烟。谁来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

江苏扬州的杨先生常年在山东工作,买了百余条中华等名牌香烟,带回老家春节宴请使用,并请朋友于宝安顺便开车带回。

1月19日,于宝安途径徐州沛县收费站时,执法人员上前拦截车辆徐州烟草订货平台,并将其连车带人一起扣留。理由是:车里装的香烟带多了,装多了就是倒卖(真是荒唐,这简直就是有罪推定)。无论于宝安怎么解释,对方就是不听。

当晚于宝安还被关进了徐州沛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上午,交了一万元后才被放出,当时警方并未开收据。直到1月22日上午,因迫于外界压力,警方退还了1万元给于宝安。对于关押的理由,警方解释是案件由烟草专卖局移送。难道不需要证据,就可以随意关押公民吗?

1月23日,沛县新城派出所李副所长()前往扬州,与当事人杨老板见面调查,并前往杨老板的单位查看,发现此人并非贩卖香烟的。

随后警方调查认为,此人携带的香烟不属于贩卖,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因案件由烟草专卖局移交,所以将案件和香烟退回给烟草专卖局。

随后,于保安多次前往烟草专卖局索要香烟,对方回应,“扣了的香烟,就别想拿回去了。”

烟草专卖局这是在公然“抢劫”公民个人财产,请予以关注。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这么长时间,谁来弥补损失!徐州沛县烟草专卖局和公安局搞有罪推定徐州烟草订货平台,请大家关注。

沛县新城派出所所长刘超

沛县公安局 政治处白主任

沛县公安局 局长 陈思鼎

受害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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