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虚拟货币”涉嫌非法活动的中共遂昌县委政法委员会、遂

自考2022-11-15 10:17:42佚名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涉嫌非法活动的

中共遂昌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遂昌县公安局、遂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银保监遂昌监管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提示:

保护好自己的“钱包”,警惕“雷达币”、“KUN”、“火神币”、“维卡币”等“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维卡币央行批准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雷达币”、“KUN”、“火神币”、“维卡币”等“虚拟货币”的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的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行为。具体特征如下: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且监管、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维卡币央行批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维卡币央行批准

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区域链概念,如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举办线下活动或在各论坛、微信群里宣传区块链项目,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原始股份分红等)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成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特征。

风险提示:

根据央行公告,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维卡币央行批准,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非法定数字货币,均不受法律保护。上述“虚拟货币”活动是假借“金融创新”“区块链”的名目,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风险极大,难以长期维系。

请广大公众不要被假象迷惑,理性看待“虚拟货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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