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你恨我吗?”
婚礼现场,新娘穿着精心挑选过的婚纱,新郎穿着帅气西装,宾客入席,见证他们喜结连理,而这场婚礼也是精心布置过的,俗话说:“人生三大事:入学、择业、婚姻。”不少人将婚礼看的十分重要,因为这一天,新郎和新娘是场上的主角,他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正式结为了夫妻。
然而在2019年位于福建某地的婚礼上,却因一段视频场面变得混乱,新娘恼羞成怒婚礼现场播放新娘出轨,将手中的捧花砸向了新郎,新郎的情绪失控,对新娘喊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恨我吗?”
从得知新娘与自己的姐夫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起,新郎的心里便只剩下了愤怒。并且据了解,新娘还是在两人筹备婚礼时与新郎的姐夫双双越轨,而这段不雅视频也是新郎偶然所得。当时,新郎为新房布置家具等东西,鬼使神差在卧室里放了个监控,但并没有告诉新娘,哪成想竟拍下了新娘与姐夫的不雅视频,而这个时候,新郎的姐姐已怀孕6个月。
可想而知,新郎的心中是极为愤恨的,很想立马就找到新娘,并且把事情告知给姐姐以及父母。
这事不仅对新郎是种伤害,明明新郎还在这边满心欢喜的布置婚房和婚礼,结婚请柬都发出去了,结果新娘却出轨了,瞒得滴水不漏,如果新郎没有这个监控,两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成为夫妻,新娘又会断掉与新郎姐夫的不正当关系吗?这个答案已经是未知的。
但这事对新郎的姐姐也是种伤害,自己正怀着心爱之人的孩子,憧憬着一家三口的美好生活,但丈夫却不甘寂寞,与即将成为自己弟妹的女子有了不轨的行为。据了解,此事发生后,姐姐对姐夫十分失望,当机立断打算打掉孩子。
新郎和新娘是不用说了,两人是不可能好了,明明在婚礼上,当着亲朋好友的面,应该播放新娘和新郎的成长片段以及两人恩爱的画面,告诉大家的是这对新娘、新郎将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没成想新郎憋了个大招,要新娘和姐夫好看,偷偷更换了视频,在众目睽睽之下播放了新娘和姐夫的不雅视频,甚至对新娘说道:“给我戴‘绿帽子’,我就毁了你一辈子。”
虽然工作人员反映过来后立马关掉了设备,但在场的宾客都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且录了像,上传至了网络,引发网友的热议。据说有知情人士透露,婚礼前,新郎就家暴过新娘,新娘因此想要分手,但新郎不肯,主动承认错误,并且给女方家买了车和房,还安排了工作婚礼现场播放新娘出轨,这才取得了新娘的原谅。
不过新娘却因为新郎的家暴患上了抑郁症,而在这个时候,姐夫出现在了新郎和新娘之间,代替新郎多次安慰了新娘,两人继而互生好感,一个忘了自己已经结婚,一个忘了自己即将结婚,双双越轨,轻而易举就跨过了心中的底线,但他们这样的关系是不正当的,是有违伦理的,注定会带来伤害。
但新郎以这样的方式公之于众,闹得双方家属在婚礼上破口大骂,现场一片混乱,却是违法的,涉嫌传播污秽物品,也侵犯了新娘和姐夫的隐私。但值得一提的是,传播Y秽物品罪的主要表现为在社会上传播YH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这里的社会不是指全社会范围内或在整个国家、某个地区的广大范围内,而是公共场所或公众得以进入之场所。
传播YH物品也不是指载有YH内容的实物,而是其中所载有的YH内容流散于社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传播YH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YH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场的宾客将新娘与姐夫的不雅视频录下来,上传至网络,引起广泛传播,同样也会涉嫌传播YH物品罪。即使还不到立案追诉的程度,也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YH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YH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YH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郎在决定实施该种行为时,是否考虑过后果?不得而知,也许深感背叛的新郎只想出口恶气,让大家都看看新娘是怎样的人,不过行为一旦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事要说多严重,其实也就是情感纠纷,大不了新郎不娶这个新娘,也可以将事情告诉给姐姐,让她自己做出决定,是否愿意原谅姐夫?
不过婚外情也确实容易引发更大的事端,婚姻需要忠诚,由夫妻俩共同组建美好的家庭,具有排他性。如果新郎才知道这事,且新娘和姐夫依然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新郎和他的姐姐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