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江西财经大学学工部(处)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试行)
学生寝室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大学生集体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载体。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全面推行我校学生宿舍文明寝室的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室风,推动优良学风建设,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细则》《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寝室长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目标要求
健康向上的政治氛围,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高雅清新的室内布置,整洁干净的内务卫生;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丰富有益的课余活动,团结互助的同学关系;遵规守纪的自律观念,真诚有礼的待人态度;安静宜人的学习环境,明显突出的学习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大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统筹全校大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并协调文明寝室创建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评选委员会由后勤保障处、学工部(处)、校团委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干部代表组成。
(二)各学院成立以党委(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工作。
三、参评对象
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寝室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密切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原则,反映学生成长、成才需求;
2.坚持充分尊重学生学习生活意愿原则,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原则,客观反映学生参与创建活动的成果。
(二)评选比例
1.文明寝室:参评比例为学生寝室总数的45%江西财经大学门户,文明寝室获奖总数为总寝室的8%。
2.文明寝室标兵:每年评选出10个文明寝室标兵。
(三)评选要求(见附表)
五、评选程序
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9月启动至次年6月截止。
(一)“文明寝室”的评比
1.每年9月中旬,由工作小组启动本学院文明寝室申报工作,寝室长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关注江西财经大学移动门户“掌上学工”进行申报。
2.工作小组将申报情况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参照评分细则(见附表)江西财经大学门户,工作小组每学期对全院学生寝室检查2次,学工部(处)和物业每学期对全校学生寝室检查1次,全年每间寝室累计检查8次,负责人员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掌上学工”查寝系统。
4.学校评选委员会依据“掌上学工”内检查分值高低排序,按比例确定文明寝室名单,并予以表彰;对检查中存在的违纪现象,学工部(处)、工作小组和物业每月初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违纪寝室予以通报批评。
(二)“文明寝室标兵”的评比
1. 在文明寝室评选的基础上,各学院总分排名前三的寝室,由工作小组推选一间寝室参评文明寝室标兵。
2.学校评选委员会参照《江西财经大学十大文明寝室标兵评选细则》对候选寝室进行评选,结合室风建设、学风建设及微信投票情况等进行评分,各指标的分值分别为:室风建设65%,学风建设20%,微信投票15%。
3.学校评选委员会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对获得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对获得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的寝室,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寝室长作为代表参加校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典礼,予以表彰。
2.累计三次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学生,加权成绩高于80分,无挂科记录,英语过四级,直接列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同时,各学院学工小组将获评文明寝室的学生作为评优、入党的必要条件。
七、其他事项
1.本办法适用全日制本科生。
2.原《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寝室评比试行办法》、《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目标要求》、《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明建设“十提倡”》自本办法正式实施后废止。
3.本条例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4.本条例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