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之后我国于1989年4月4日,出台了建国后第一部系统性的行政诉讼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用以规范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
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行政诉讼审理越发复杂,为了适应新时期的需求,国家在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两次修订,最终形成了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以下简称“17年行政诉讼法”)。
那么,我国先行的行政诉讼法相较之前有何变化呢?
第一,建国后我们便改变了之前的行政权和裁判权合并的模式,将裁判权从行政机关中分离了出来,划归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统一行使裁判权,消除了行政机关即使执法者也是裁判者这一弊病。
第二,由于执法权和裁判权的分离,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便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扰,加之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并非隶属关系,而是监督指导关系,便打消了公民心中政府官官相护的这一担心。
从新的行政诉讼法受案相关法条及收费标准等涉及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法修改,国家在设立行政诉讼法之初行政诉讼法修改,也希望公民能够积极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尽可能的降低公民的诉讼成本。
可见,行政诉讼不可同日而语!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