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3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全面深化依法办园,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据《市建委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3〕7号)精神,拟定《2023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附件:2023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公益普惠,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坚持依法依规,以公正、公开、公正为原则,强化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便民利民,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相关新政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考。
(二)招生条件
教育部门开展的幼儿园西青区教育局,适龄幼儿入园报考时,须提供南开区市民户籍簿、合法固定府邸的证明以及儿童防治接种证。市民户籍簿房主应为幼儿家长或祖母亲、外祖父亲。
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报考时,原则上不限户口,南开区户口的适龄幼儿优先入园。各幼儿园按照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其他类型幼儿园按照实际情况西青区教育局,合理确定具体招生条件。
(三)招生形式
教育部门开展的幼儿园招生推行网上注册报考。当注册报考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随机派位的形式。分为网上注册报考、随机派位、查询结果、审核验证四个阶段。
其他类型幼儿园按照园所实际自主选择招生形式。
(四)招生时间
6月10日(礼拜六)各种型幼儿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多于7天。
教育部门举行的幼儿园,网上注册报考时间为6月18日(礼拜日)——6月20日(礼拜二)。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以招生简章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其他类型幼儿园,6月18日(礼拜日)即将招生,在区教育局指导下,按照园所实际,完成招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招生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新政。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借助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幼儿信息管理。
(二)各幼儿园要着力落实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要强化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做好新政宣传、解读工作。
(三)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孙辈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村民孙辈入园。公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将招生事项报送至区教育局。
(四)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情况,拟定具体招生工作施行方案及应急预案,并将招生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送至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2年6月6日印发的《2022年南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