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点,无论是传统的整形美容手术,还是近年来热炒的“微整形”(包括注射美容韩国风扇大妈、射频、超声刀、埋线美容等),其本质上都属于医疗行为,由于任何医疗行为,特别是对于手术和其它有创操作而言,均存在着一定风险,因此要明确“并发症”和“医疗事故”的概念。
广义上说,任何手术医师所不希望出现的情况,在术中或术后发生了,都可以属于“并发症”。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不良后果是否由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以题中的新闻为例,行切开法重睑成形术,即俗称的“割双眼皮”,术中损伤了上睑提肌,造成了术后睁眼困难,人身损害的事实是明确的。以上案例如果发生在合法医疗机构,由具备相应手术资质的医师主刀进行,那么就要由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来进行鉴定,究竟是由于手术医师的过失操作造成了并发症的发生,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致。如果是前者,那么就符合构成医疗事故的全部要件,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而题中新闻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室”,显然不属于合法医疗机构,且操作人员也不具有行医资质,那么严格说来是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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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以看出,眼睑部的解剖结构复杂且精细,即使是由整形外科专科医师进行手术,如果术中处理不当,也常常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遑论由未经过正规医学训练的人员进行“手术,其发生不良后果的风险性可想而知。
归根结底,做美容手术就好比坐车,正规驾校毕业的专职司机,开着没有故障的车,完全遵守交通法规,也不能保证一定能不出交通事故,但至少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而如果是没学过车的司机开着有故障的破车上路,风险当然是会成倍的增加,不客气地说就是在”玩儿命“了。事实上,根据相关调查,目前国内仍有相当大部分的美容整形市场存在于“美容院”“工作室”等非法场所中,而严重并发症的发生也大多发生在这类场所。
因此还是要提醒广大求美者,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或轻信“朋友”的介绍,到非正规场所进行美容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