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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王丽,陈春秀,苟晶都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题主问题的核心山东的王丽,陈春秀,苟晶都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都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不过现在男女平等,因为能力强,所以他们也怕入错行,而这三位就是如此,因为你不得不说的是如果没有顶替者,他们现在的生活应该是妥妥的奔小康,家庭幸福了,即便是没有如此,但是这是人家自己的路让自己选择就可以了。而现在却被人代替了,其中三个人为认为都比较冤枉,陈春秀是想参加自考,所以上网看信息的时候发现。而王丽是代替者主动找上了门,从16年申诉到现在,有了眉目,而苟晶是之前知道,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最近才有举报的,我们下面来说说三个受害人的经历,再去谈谈赔偿的问题济宁郑媛媛事件:
一,我们简单来描述一下山东的三个女孩被替考的经过。01.陈春秀的事情,山东聊城冠县人。她的发现确实是一个偶尔,她本身是幼儿园老师,但是一直没有放弃过大学的梦想,所以在结婚之后的,一边幼儿园,一边成人自考,而就在今年5月份,他们在上网看学籍信息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毕业了,但是照片不是她自己,不过山东理工大学就是自己16年前报考的大学。她在面对媒体的时候没有能抑制住自己的心情,他回忆说2004年高中毕业,报考的学些分数差3分,不过大专山东理工分数还多很多,所以就报考了,当时家里很穷没有电话,留的的邻居家的,但是一直到当年10月份也没有收到通知。
一直到发现事情,然后维权走了多个部门一直到最近才有了消息,山东理工大学东之前的没有先例,到最后的网友发难,舆论压力终于松口说努力协调让陈春秀再次复读。结局是好的,但是16年的光阴怎么补偿呢?当然陈艳也就是代替者是同学,通过舅妈找的关系,我觉得白岩松问的很好。曾经错过的大学没有机会了吗?仅仅惩罚当事人就可以了吗?当初一路审核的绿灯?
当初陈春秀的通知书怎么被截胡的,而且陈春秀说我的所有证件都在,但是为什么大学可以录取另外一个人,信息从哪里来的?
02.苟晶。山东济宁人。最近他很火,因为班主任80多岁了,自从22日苟晶发微博以来,23日班主任几百公里,来到家里送礼送钱。24日直接到浙江他的工作地点,班主任是蚯邱印林,她当初的班主任。2003年提醒过他,苟晶是97年的毕业生,但是成绩不理想,98年复读,再次成绩不理想,考试前模拟还是在大区第五名。即便是他98年没有填写支援,但还是到了湖北的一个中专。03年收到班主任的道歉的:过去了5年时间。
实际是因为苟晶的同学听说,苟晶在北京上学,所以找她,因为过去这个姓氏很少,但是发现找到的人是班主任女儿,所以告诉了苟晶,这件事情最后传到当初班主任哪里,所以才有了道歉信,当初的她刚结婚生子,一贫如洗,确实支撑不了再去告状,而且他还有了孩子,所以放弃。而几十年后的今天打,苟晶知道了看到了陈春秀的事情,直接实名举报。
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
03.王丽丽。山东聊城人,这件事情很搞笑。因为是顶替者自动上门的,1996年王丽丽考上了山东聊城农业学校,但是一直没有收到通知书,当时确实不方便,自认为是没有考上。
但是2016年王丽也就是代替她的人来找她,是事业单位人员。主动告诉王丽丽,是因为原来王丽所在的单位要调查她的身世,包括自己出生的年月日期,还有父母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等相关信息,还要给出说明,这王丽一直冒用别人的身份,如果现在填错,不是露馅了吗?所以才找到王丽丽让他的父母信息填一下,表示愿意给酬劳。王丽丽一句话“我就是穷死,也不会要这种钱”。开始走上举报之路,三年的时间没有结果。
而最近陈春秀的事情出来之后的,他的事情才有了转机,如果没有这件事情,结果怎么样呢?我们可想而知。
二,会得到怎么样的赔偿呢?实际三个人代替者都在机关单位工作,而当年发生的事情和工作没有关系,所以根据国家赔偿要求是没有办法得到国家的补偿的。但是有两个罪名是需要承担的:
1.刑事和民事。简单一点来说刑事是本身顶替这件事情是违法的,而民事盗用他人姓名达到某种目的,所以首先这是犯罪的,所以仅仅说是双开肯定是不够的。当然很多人说80岁的苟晶的老师,国家规定是老人犯罪是从轻没有说不执行。
2.协助者。也就是说他们的帮凶同样也要定罪,而且包括一连串的人,只要参与过这件事情都有处罚。
3.赔偿的问题。实际不需要国家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他们要把因为学历走上工作岗位的所得全部薪资,如数赔偿给受害人,当然这是针对这件事情来说的。
总结和观点: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知道做了亏心事请,会不会真的会遇到鬼,确实很诧异,他们到现在还认识不到自己的错,不主动投案自首,很可笑,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当然我们希望网友可以跟进,因为正义永远会来的的。也希望三位女生可以过好自己的后半生,不要放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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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冒名顶替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关注赔偿的问题!
那么,已经被曝出来的受害者,王丽、陈春秀、苟晶他们都得到相应的赔偿了吗?
只能说现在还没有,很多人连最廉价的道歉,都没有收到,就不要说补偿了。
事发以来也有十天半月的时间了,陈春秀至少还没有收到来自陈艳平的道歉,陈艳平甚至都没有主动联系过陈春秀。
陈艳平就是丢下一句话“冒名顶替的事情,全部都是舅妈给做的,舅妈现在死了”。
锅甩完了,陈艳平以为事情就完了!
但是,很显然这件事并没有完,也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山东还在调查,至于赔偿的事情,肯定也是会有磋商的,但是,目前来看还需要等,没有这么快出结果。
王丽丽也是如此!
顶替王丽丽的人叫王丽(本姓陈),她的态度更嚣张,道歉都没有,同事还讽刺王丽丽做的太过分了......。
不过,王丽丽也表示,自己不会要这个钱,就是穷死也不会要这个钱。
钱能弥补人家当年的青春吗?钱能弥补这么多年来给人家带来的心灵创伤吗?
很显然是不可能的!
王丽丽在被采访的时候说,当年她上的中专,毕业后是可以分配工作,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是,这个机会被王丽给顶替了。
王丽要想赔偿王丽丽,赔偿多少合适呢?
这个也都是要相关部门来制定的吧,相信赔偿肯定是会有的吧。
苟晶被冒名顶替了两次,顶替她的人还是班主任的女儿,顶替她的事情还是班主任一手操作的。
她在2003年的时候,还是收到了班主任的道歉信的, 不过这个道歉信收还不如不收的好,因为它带着“威胁”的味道。
为何要这样说呢?
因为苟晶妹妹的班主任老师,也是苟晶当年的班主任邱老师。在妹妹高考前的两个月,班主任老师,给苟晶写了一封信,让妹妹带给了苟晶。
为何会在妹妹高考前两个月写这个信呢?
大家都是聪明人,意思当然明白了,班主任是借着道歉的名义,来敲打苟晶。我把当年顶替你上学的事情,现在告诉你。
事情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了,你就放下吧。再说了不放下也不行呀,因为你的妹妹的命运,还在我的掌控当中。
作为苟晶的班主任,苟晶对他的老师当然是了解的了。
苟晶能看着自己的妹妹,有自己一样的遭遇吗?
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就选择息事宁人吧。
没想到老天有眼,这件事在今年6月份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苟晶的班主任老师,因为作恶现在已经坐不住了。
她到了苟晶的老家,见到了苟晶的母亲,不过,班主任并没有提当年顶替高考的事情,也没有说道歉。
苟晶的母亲告诉苟晶,班主任临走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意味深长。班主任问了一句,你的孙女是不是要上高中了?
班主任的话是不是威胁呢?
恐怕班主任老师是知道的,苟晶应该也是能读出不同的味道来的。
所以说,这些人都没有真心道歉过,就不用说赔偿的事情了。最为主要的是,赔偿标准现在没有呀。
所以说具体怎么赔偿,肯定是要出相关的文件的。
还有更加重要的是,追责不仅仅是限于赔偿,还有相关人员的处理,给冒名顶替者,开绿灯人的处理。
这些人该立案的立案,该判刑的判刑。只有这样才能正社会风气,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