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郑媛媛事件,济宁一男子当街持刀捅伤前女友,女性如何避免前男友伤害?

执业药师2022-08-16 06:46:18admin2

如何避免这类现象发生济宁郑媛媛事件,首先要找出刺杀事件的原因,加以分析,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男子骑车在路上偶遇其女友,并随身携带凶器,足以说明他早就有报复女友之心;而前女友见其后,便迅速逃跑,可以证明此女子早就有其男友报复她的心理准备。

为什么前女友会有心里准备?我想她可能有愧于前男友,而看见其后,才会感到理亏;或已了解前男友不务正业、无所事事,感到与他相处无望而提出分手,却遭来报复。

该男子随身携带凶器,已有预谋,并对前女友猛刺,已涉嫌故意杀人。

如何避免前男友对女子的伤害,应从以下几点考虑:

1,在处对象之前,女子千万要注意了解男方的各个方面,主要应了解男友的人品(可通过打听),然后再与其相处。

2,在相处期间,女子定要自尊自爱,不要贪图便宜,甚至大花男友的钱。一旦两人产生矛盾,分手时,男方会认为女方骗其钱财而玩弄男方,引起男方不满而起杀心。

3,女方在与男友分手后,不要马上与另一男友相处。这样,会让前男友误会,认为女方在相处期间就已另寻新欢,抛弃男友而使男人羞愧产生报复行动。

任何矛盾都不是单方面的,双方都有过。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男女双方相处不成,可和平分手,今后虽不是夫妻但也不应该是仇人。

不论女子对与否,前男友都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手段。毁了两个家庭,教训深刻!

为了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除了依法坚决打击恶性犯罪以外,还要加强对年轻人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树立起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正确的对待恋爱中发生的问题。另外还要对他们的恋爱问题及时的做好疏导工作,防患于未然。

那么就法律层面上来讲,我们日后也应当注意恋爱中的法律问题,正确处理恋爱中的人身和财产问题。

在恋人的世界里,爱情是纯粹且简单的,交往时互送的礼物,情深许诺时签下的约定,为了结婚而置办的房产、汽车等等,到头来可能成为分手时引发纠纷的定时炸弹。

第一,恋爱期间付出的钱能否以不当得利收回?像吃饭、看电影这些支出,一般属于消耗性的,没了就没了,也就不存在返还的了。而像恋爱中普通的礼物,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完成所有权也就跟着转移了,所以是要不回的。

第二,分手后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后,一方会不甘心在情感和时间上的付出,总是会认为我把最好的年华给了你,到最后却是只开花不结果,于是在分手后向另一方提出“青春损失费”。

其实恋爱是自由发生的,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谁侵害了谁的权益。所以法律不承认分手后,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

第三,如果未婚先孕怎么办?首先,这个孩子是否生育,取决于女方,女方具有生育权。

如果生下来,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用的,如果尽早结婚登记,那么没有其他纠纷。

如果不生下来要终止妊娠,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古语有言,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能够相识相知相恋,是一种缘分,未来无论是喜结良缘,还是劳燕分飞,都不该让金钱和欲望成为绊脚石,而应彼此感恩,相互尊重,且行且珍惜。

文河南广学律所 张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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