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专业解答有关婚姻与家庭、退休养老方面的读者,现在很高兴为你回答有关二胎生育方面的政策山东省二胎新政策2014。
不管你生育二胎甚至生育三胎,必须要符合 《婚姻法》 第六条有关规定,要符合法定结婚基本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符合条件,必须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如果没有履行登记结婚手续,只是在当地农村办了婚宴酒席,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只能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根据楼主的提问,问山东省生育二胎有没有新的政策。
首先,对生育一胎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符合生育条件,可以生育二胎,领取一胎独生子女证的夫妻, 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福利待遇不会收回,更不会罚款,已发放的独生子女证需要收回。
根据楼主的反映,二胎生育有没有什么新政策,生育二胎原则上与生育一胎政策一样。山东省二胎生育产假158天,老公陪产假7天《不知2018年是否有变动》,其他省市最低15天陪产假。
只要你们单位为你缴纳了 社会 保险中的生育险,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医学出生证明同样可以报销产前、产中检查和手术费用,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附:各地方产假、陪产假、婚假休息一览表。
山东的二胎政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最新的山东省二胎政策,是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19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以前即使符合生计划内的二胎也必须间隔几年。
至于三胎或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残疾子女,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妇的生育等等。
目前,这个政策几乎是全省统一,没有太多变更的余地。
山东省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还是比较特殊的。企业职工退休时,用人单位按照设区的市的上年度 社会 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青岛市目前是19000元左右。相对于其他省市1000到5000元的定额,要高出不少。 农村居民或其他城镇居民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辅助,一般是每月80元。
不过独生子女政策必须是在国家在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 现在已经无法申领了,只能补办。
山东省二胎政策早就全面放开了。关于具体的规定,请看下文:
新规定中将原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同时还规定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条件: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新规定中,生二胎享受产假的时间延长,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1)新规定中增加了产假,主要是让合法生育二孩也享受同等待遇。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规定表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证书的或奖励符合扶助条件的夫妻,继续按照规定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新规定中, 社会 抚养费标准普遍降低
(1)新规定对 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普遍予以降低。对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等三种情形,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 社会 抚养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三至六倍,统一规定为按本条例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逾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由目前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修改为按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
(2)新规定删除了本人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 社会 抚养费的规定。另外,对符合本条例再生育的规定情形,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程序违法行为,由目前按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 社会 抚养费,修改为给予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规定的再一个变化就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增4年
(1)为了弥补城镇部分人员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立法空白,新规定表示,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企业职工以外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新规定还表示,对于已经领取证书后再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同时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删去了“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的规定。
(2)新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满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时为了增强立法的周延性,解决部分人员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无法可依的问题,将“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扩大修改为“其他人员”,统一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兑现,实现了符合条件人员的全覆盖。
农村真养不起
没有哟
二胎政策在16年就实行二胎政策了,二胎和一胎是同等的待遇,现在政策放开了,个人观点要个二胎比较好,因为我是91年的那时候计划生育最严了,就我自己,现在有这个政策了,要个二胎孩子们也有个伴,虽然生活条件不咋地,但是在以前孩子多的家庭也都过来了,这个还是看个人的观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