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什么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为近、现代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所公认,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所谓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句话的意思是: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的内容都不得抵触宪法。所有的法律都要在宪法的范围之内制定,不得超出宪法的范围,宪法的规定任何法律不可触犯,这是宪法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