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参考: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和教材一般什么时候公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一般考试大纲和教材在每年的2-4月左右进行公布
早在2015年,为贴合执业药师实际工作,执考大纲就曾大调整,扩充了中药炮制学,新增了中药药理与毒理等一系列内容,并对原先《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以及《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的涵盖内容几乎做了对调。 此后数年间,执考大纲也曾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除相关法规有变动外,基本沿用2015年版执考大纲。相比2017、2018年的调整,2020版执考大纲调整幅度将更大。
早在去年3月份,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网就挂出悬浮通知,对外征求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意见。该征求意见明确, 要对整体构建、科目之间的编排融合、各章节的布局分配、内容知识点的更新与增删等方面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