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1、该毕业证复印件内容应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致。
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印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注:外省院校如无法提供毕业证,需提供电子学历证明
电子学历证明
外省本〈专〉科院校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须连同网页整个打印〈见附件1〉,同时须在证明右上角写上1个未使用的学历验证码),或考生生源地教委的招生名单(外省中专院校考生提供);点击查看学历证明样式
(三)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五)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生报名照片。
说明: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七)《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就是往年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说明:(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上打印,有一个申请表打印区)
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制证要求。(部分考点现场进行照片采集)
2、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
(八):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九):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说明:1、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也可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报考,由考生自行选择。
5、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