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定义是哪些?这显然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或则说,我倾向于觉得,这是一个没有简单答案的问题。
一个相对比较容易的入手点,是从现有的学科体系界定中,找出科学的范围–也就是说,从“外延”而不是“内涵”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范围。一个是“广义的”,另一个是“狭义的”。
通常觉得,从广义来看,科学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形式科学(),这个研究的是所有科学的共有方式,包括逻辑、数学、统计学;
2、经验科学()这不科学,这个研究的是可以被实证验证的理论,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主要是数学、化学、生物为基础的各种学科分支;而社会科学包括例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等。其实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有若干交叉,比如人类学、生态学、心理学/精神科学等等。请注意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是有区别的,核心的不同在于后者是可以在实践中检验真伪的,而前者则不能(如文学、历史)。
3、应用科学(),主要研究科学的具体应用。诸如所有的文科、信息科学、医学、药学、法学、教育学等等。
而通常你们谈论的科学,常常是狭义的,指的是经验科学,愈发狭义一些的,特指自然科学。
我想题主想问的不是这种类似于分类学的答案,而是怎么从科学的“内涵”来定义科学。也就是说,科学所共有的、独有的一些特点是哪些?为什么我们会把某一类问题称为科学的,而其他的称为非科学或伪科学?
基本上,这个问题很难。
我下边谈论的是最狭义的科学-自然科学。
我想说,科学有一些最基本的特点。并且,我反对这些企图对科学作出简单明晰划界的观点-比如在知乎被随便滥用的证伪主义。关于对科学的定义,是科学哲学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人企图对科学作出一个简约明晰的定义–这个在科哲中,称作“划界问题()”。这个问题,以前一度被觉得是科学哲学的最核心问题。并且我们必须承认,所有那些努力都失败了。科哲从旁观者的角度,的确可以总结一些历史上这种科学理论的共同特点,而且科学家们如今的目标和方式,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科学家自己来定义的。科哲可以阐述科学的共同特点,而且不应当企图对科学进行定义甚至划界。
应当说,科学这个概念似乎是仍然在演变当中的,科学革命时期对科学的想法,与古埃及时期的“科学”肯定有显著不同。而现代哲学与康的时代也是不同的,虽然在现代,维也纳圈子、波普尔、库恩、蒯因等的想法也各有不同。
我的个人观点是,科学是哪些,这个问题只能被科学从内部、而不是科学哲学从外部来回答。正是科学家们自己的行为,她们为自己树立的使命这不科学,才构成了科学。费曼说,科学哲学之于科学,如同是动物学之于鸟儿一样-鸟儿是不会在意动物学怎么定义自己的,只有动物学家才在意那些定义。正如定义了哪些是鸟这个问题的,是动物自己而不是动物学家,定义科学的主体,是科学家或所谓的“科学共同体”()而不是科学哲学家。从这点上,我个人其实是偏向库恩的范式革命理论。
所以说,我的观点觉得,科学并没有一个黑白分明的定义和明晰的划界技巧。简单粗鲁地说,被科学共同体承认的,就是科学。有些是被明晰拒斥的(比如星命理、命物理),有些是被明晰接受的(比如量子热学),而有些,则是黑色地带(比如个别量子热学演绎,极端的情形有人甚至认为弦论不是科学)。我们可以列出一些基本的特点,例如:
请注意,对自然规律的心态,“发现”和“总结”是不一样的,对自然现象的心态,“解释”和“预言”也是不一样的。她们代表了你们对科学的不同演绎,比如实证主义或化学主义,工具主义或实在论等等。它们有着巨大的分歧,而且它们都属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