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了。根据规定,今后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都是违法行为了。
人肉搜索、网络暴力害人不浅
早在2001年,还没有“人肉搜索”这个说法,一位猫扑网的网友贴出一张“自己女朋友”的美女照片,引起网友关注人肉搜索网站,很快女子姓名“陈自瑶”包括大量个人资料被搜索出来并公布于网络。“陈自瑶事件”被视为人肉搜索的第一例。
2018年8月,四川德阳市儿科的安医生和丈夫去游泳,被两位13岁男生摸了屁股,安医生要求道歉,男生不仅拒绝,还超她吐了口水,安医生的丈夫一怒之下教训了两个男生,还将男生的头按进了水里。事发之后,现场的视频被上传到了网上,不明真相的群众纷纷被带了节奏,一边倒的抨击、辱骂安医生及其丈夫,男孩的家长跑到安医生所在医院,以及她丈夫所在单位人肉搜索网站,要求开除安医生和她丈夫的公职。几天之后,安医生面对巨大压力,服用了500片扑尔敏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35岁,留下了悲痛欲绝的丈夫和年仅5岁的女儿。
网络让我们伸张正义
当我们在生活中遭遇不礼貌、辱骂、偷窥、性骚扰、对男/女朋友不忠等等违反社会规范的事,我们常常束手无策,法律也无能为力,好在互联网给了我们机会,让我们伸张正义。
比如美国就有一个网站,叫做“”,允许服务员在“不公平的付小费者数据库”中填入信息,记录他们认为不公平的小费提供者。类似于这样:
注:美国一般认为合理的小费比例介于15%-20%之间
作者会在评论里面诉苦:“小气的一群脏人!也许他们应该少花点钱在他们恶心的刺青上,多花一点钱支付额外的小费,小气、恶心、不学无术的傻瓜。”
对女性说粗话、骚扰等行为不良的男人,Holla Back NYC这个网站允许他们上传这些人的照片,在网站首页上,每个人自信满满拿着的手机,如同是上了膛的手枪。
Don't Date Him Girl则是一个论坛,给了女性一个机会,让他们曝光自己约会过、行为糟糕的男人的信息,以谴责欺骗、玩弄感情的男性。
这些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公开的羞辱,是对违反社会规范的一种惩罚。它其实并不陌生,《水浒传》里面,定罪的犯人会在脸颊上刺字,林冲脸上是“迭配沧州”,武松脸上先是“迭配孟州”,宋江脸上是“迭配江州”,叫墨刑,或者黥刑。古罗马时期,犯诽谤罪者的前额会被打上字母K,恶棍的手部会被烙上“R”,小偷是“T”,说谎者是“F”。
这种互联网式的羞辱,赋予了人们权力,给了我们发言的机会。我们在淘宝上留下差评,或者跑去微博留言,如果企业重视问题,则不断改进产品,观望的消费者同时得到了警醒。
互联网羞辱弊大于利
但是,这种羞辱也具有极大的危害,就像古代的墨刑,一旦刺在脸上,则是永久性的标记,比如陈冠希和“艳照门”,互联网上几乎把这两者画上了等号。
互联网羞辱常常惩罚过度。2013年11月,重庆市10岁女孩李某在电梯间里对年仅一岁半的原原不断摔打,致使原原一度病危。事件之后,李某父母的消极态度引发公众的极大不满。在人肉搜索之下,女孩李某的姓名、照片、就读学校、家庭住址、父亲、母亲、外公的姓名、工作单位等都被“搜”出来,发布在网络上。10岁的女孩甚至被一些网民称为“魔鬼女孩”。女孩的行为是错误的,这毫无疑问的,事件也令人痛心,但李某才10岁,还未成年,她的隐私理应受到保护。
互联网羞辱常常来势汹汹,轻易失控。有倾向性的信息煽动着网友的情绪,没有人调查核实的信息是真是假,不明真相的网友一边倒的做出负面评论,甚至是咒骂、侮辱、上门骚扰,比如上文的安医生是受害者,却走向了极端后果。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群体成为罪犯或英雄,都一样容易。
互联网羞辱缺乏正当的程序。在法律程序中,一个人违反了刑事条款,在被正式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只能称作“嫌疑人”,法律运用种种复杂的程序避免出错,互联网羞辱则武断粗暴。去年4月,陕西一男童在餐厅内被一孕妇绊脚的视频在网络曝光,孕妇遭遇“人肉搜索”,却导致另一名孕妇“躺枪”,个人信息被全部曝光并遭到诅咒。
如果说互联网赋予了人们自由和话语权,那么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就是被滥用的利剑,希望对利剑的禁止能带来理性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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