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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
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本次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省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
省直属单位原则上按上述要求执行。部分职位有变化的,以招考计划的备注为准。
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招考公告。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09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其他要求按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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