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濮振宇)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法律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全权负责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各项工作,包括受理并认定债权人债权申报,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等。债权人将根据法院最终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偿付。
辽宁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率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
此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发布报告称,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华晨集团总负债达1226.7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9.93%,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短期债务金额为483.96亿元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长期债务金额为190.75亿元,短期债务压力较大。
此外,今年以来,华晨集团已18次登上被执行人名单。7月30日,就团圆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财产保全一事,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华晨集团银行存款481.4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今年10月下旬,华晨集团规模为10亿元的私募债“17华汽05”未能按期兑付。资料显示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2017年10月,华晨集团发行“17华汽05”,当前余额10亿元,票息5.3%,期限为3年,应于今年10月23日到期兑付。
11月13日,华晨集团债权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集团重整。
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表示,对于走到破产重整这一步,华晨集团方面应该是有心理准备的。华晨集团违约欠债金额巨大,无法按时兑付,只能通过破产重整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据了解,华晨集团旗下共有四家上市公司,包括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华晨中国、新晨动力及在A股市场上市的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虽然旗下公司众多,但华晨集团的利润来源较为依赖华晨中国旗下合资企业华晨宝马。
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14.5亿元,同比下降23.85%;净利润为40.45亿元,同比增长25.24%。其中,华晨宝马净利润高达43.83亿元,同比增长23.4%。不过,如果扣除从华晨宝马得到的利润分成,华晨中国其他板块总体亏损达3.4亿元。
针对华晨集团自主品牌最新销量状况,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华晨集团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