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我校文理兼收,杂费标准为暂定,以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为准。
2.表中详尽内容若有变动,最终以各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外省校考时间、地点安排(时间如有变动以考点公布为准)
三、专业校考考试课目及内容
四、发证比列及投档原则
1.我校合格证领取比列原则上为1:4;
2.投档原则为:
1)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省统(联)考要求的须省统(联)考成绩合格),按照我校专业投档原则,根据我校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满的情况下渭南师范学院分数线,中学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统(联)考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投档。
2)未单独组织校考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所在地统(联)考,按照我校专业投档原则,根据生源所在地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投档。
3.专业分配原则为: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之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根据,无专业分数级差。最后将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投档原则最终以《渭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为准,如与各市招办文件不符渭南师范学院分数线,以各市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