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做好2023年福建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工作,依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文件和大会精神,结合中学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录委的指导下,按照人才选拔的实际须要,根据公正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科学设计考评内容,严格考试招生组织管理,着力稳当做好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投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评并重,切实加大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查。
三、组织施行
(一)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录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分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及工作布署,负责对分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测。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施行条例,选聘培训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各学科复试投档结果进行初审、监督、检查。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二级学科组建由不多于三人的副院长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多于五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考生施行复试考评。
四、复试资格
(一)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粤语:60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粤语:5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化学学、化学、统计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粤语:50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思想政治理论:60分
步入复试的考生应达到上述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列限定范围内,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出席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通常应根据招生计划100%至150%的比列确定出席复试的考生;其中2023 昆明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列不高于150%。
(二)调剂复试
对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接收报名相仿学科的合格考生以调剂形式完成招生计划。进行学科门类间调剂的考生需报请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剂信息详见相关单位网站通知。
五、复试安排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考评形式,复试工作通常在2023年5月11日至30日间进行。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相关安排详见各培养单位后续公布的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
六、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出席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出席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出席复试。出席复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分证、《准考证》并递交此前网上确认时所递交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原件(要求详见)。
在报考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学生服务与素养发展中心开具的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报名“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如考生不能按量递交或所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考生复试。对发觉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造假者一经发觉即取消复试、(拟)投档资格或取消学籍。
考生还需依照复试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安排,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
七、复试考评项目
(一)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养考评
复试重点对考生学术水平、综合素养和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把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粤语能力测试。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考生可提供得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以培养单位规定形式交各复试小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两门加试课目考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完成。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面试,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
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心态、思想表现、学习(工作)心态、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养考评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三)复试考评要求
复试考评形式为笔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时间通常不多于20分钟,面试考试时间通常为2小时。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正、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笔试过程中,考生所考取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所有拟投档的博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考评,复试考评成绩满分100分2023 昆明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复试中不进行面试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0%。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投档。
复试中进行面试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成绩的50%,加权后复试总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或面试成绩未达60分,或则加权后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投档。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投档。
八、录取
(一)总成绩估算办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乘,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具体估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外粤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60%+复试考评成绩*40%
(二)拟投档名单
对于复试考评合格、导师选择明晰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依次投档,各培养单位根据各专业(二级学科)拟投档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多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按照招生计划、复试投档办法初审制定拟投档名单。
拟投档名单经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拟投档类别
按照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投档的2023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23年6月6近日将单位和本人签订完毕的定向就业协议递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可视为舍弃投档。定向就业协议请到本方案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投档的2023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
(四)复检
考生复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根据中学要求统一进行,复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中学有关规定执行。
九、导师招生原则
导师招生计划数目根据当初中学、培养单位(学科)相关分配方案执行。
考生初试、复试考评合格,但因为考生所考取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或不能再招收研究生而不能被原报名导师投档的,可调至考取专业尚有计划缺额的导师投档。考生重新选择导师应根据初试成绩、复试考评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若考生不接受在考取专业的导师重新调整,则取消考生在该专业的拟投档资格;若缺额导师不接受报名其他导师的考生,则该导师招生计划将被收回由中学、培养单位(学科)统筹分配。在下一招生年度中不对本年度缺额导师进行计划补偿。
对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足且缺额导师明晰的专业,缺额导师可接收报名相仿学科的合格考生以调剂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相关缺额导师须要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出席调剂复试;其中,对于须要进行差额复试的,在同一调剂批次内参加调剂复试且申请调剂同一缺额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关导师在本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的200%。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考试,如考生不遵循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初试、复试、(拟)投档资格或学籍。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与公开
中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对复试考评过程和复试考评结果进行指导与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风波。
各专业复试工作施行条例、复试考评结果等信息由培养单位负责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山东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就像国家、辽宁省有关新政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新政规定执行。
附件一:山东学院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附件二:山东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须知
山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