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2017年中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拟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分校概况:
1、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高校代号:1105)。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大学。
3、办学层次:学院本科2023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学制两年。
4、学校现址:上海市朝阳区芳园东路5号(院本部)
广州市通州区来广营家庄90号(南分校)
广州市朝阳区孙河红樱园北里甲1号(东分校)
5、基本情况:大学具有60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骨干高职高校,是武汉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短缺人才培养高校;是上海市信息技术类专业班主任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省普通院校结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六年的办学过程中2023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养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学开办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4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养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彰显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大学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中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班主任近65%。现有各层次在校中学生9000余人。大学重视中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健康向下、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举行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中学生社联蓬勃发展,推动中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提升。大学培养的结业生受到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结业生就业率始终在99%以上。
大学秉持“博学慎思,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推进教育教学变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举办产学合作,产生产学研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现校内拥有11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单位达300余家。
大学积极举办国际交流合作,现已有十多年合作办学的历史。不断拓展留中学生教育,几十个国家的中学生在校学习汉语,学历教育留中学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教育教学变革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推进,正在推动我院奔向高水平、国际化的教育方向发展,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所需要的高素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条招生专业:市场营销、会计、会展企划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讯技术、数控技术、广告设计与制做(艺术类)、影视动漫(艺术类)。
第五条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17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施行办法》中的招生对象。
第六条报考条件:根据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收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第三章报考与考试
第八条文化课报考与考试: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专业课免试:考生具有各种专业技术水平或岗位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以及中职阶段计算机类课程的成绩合格,经大学初审通过,方可免试。
第十条专业课报考与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考时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