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施行“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北学院专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投档规则择优投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学院各种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括: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种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中北学院,英语名称:na。
第五条中学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尖草皮区上兰街道大学路3号,邮编:。
第七条联系方法:中学网址为:。中学专科招生网址为:,电子邮箱:,招生陌陌公众号:中北学院大专生招生()。日常办公及投档期间咨询电话:-,传真:0351-。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十条办学方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中学设有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中学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新政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中学专科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对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中学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中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具体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中学面向全省招生。校区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诱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中学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核打算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市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中学严格依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目不超过当初专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院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平行志愿录取时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中学专科招生投档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并在各市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施行院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投档。
第十七条英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分校公共英语只开办英文教学,建议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其中“英语”专业仅招收中考英语语种为英文的考生。中学不开办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中学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补报情况,与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列。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录取方法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中学执行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给与考生的全省性中考加分项目和所降低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推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招生批次根据各市规定执行。在推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投档的省份和批次,中学以高校志愿优先原则投档,当高校第一志愿不满时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中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学调档要求的考生,根据录取顺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投档,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新中考变革省份考生的选考课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录取投档时,对推行“专业+高校”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其有关规定直接录取到专业;对推行“院校+专业组”志愿补报模式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同一专业组内的考生按录取规则估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投档。进档考生无法被所报专业志愿投档,假如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尚有缺额且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倘若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给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对未施行中考变革的省份,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中学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中北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投档,若录取成绩相同,按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投档。当考生成绩未能满足其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校区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定考生情况及各单科成绩,根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高于其他专业”,结合考生兴趣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有缺额且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音乐类专业投档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演出”专业,我校使用各市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择优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投档,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投档。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市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之和择优投档,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投档,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投档。
第二十八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投档,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投档,如体育课成绩仍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以物理、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投档,工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英语、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投档。
2.运动训练专业: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中学公布的《中北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中学公布的《中北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中学生结业时符合中北学院颁授专科结业证书条件者,颁授中清华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符合中北学院大专学位授予条件者,颁授中清华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杂费及其它
第三十条中学按《山西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民办普通院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杂费。对通过出席全省统一中考形式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推行杂费免除,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检查,凡不符合投档条件或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中北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中学高度注重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捐助工作,早已建立产生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大专生捐助保障服务体系,囊括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养奖学金、生源地助学按揭、社会捐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贴、学费免除、应征参军中学生捐助和红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全覆盖,为中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市级招办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市有关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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