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其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和学历文凭颁发资格,另一种是指一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也有人称之为独立二级学院。
值得注意的是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独立二级学院由公办大学设立,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它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里的院系部,在待遇方面,“独立二级学院”的学生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是相同的,另外“独立二级学院”是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一般开设的都是新兴的、热门的应用型学科,在收费上,“独立二级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政策制定收取,一般比本部高校学生要高。
独立二级学院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虽然其产生的历史不长,但其数量可谓庞大,而且属性不一。有“国有民办”的,也有“合资合作办学”的,其中原依附于公办普通高校的最为主要,影响也相对较大,他们属于“国有民办”的“独立二级学院”。
在开办之初,他们都依托公办的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办学水平起点高,教学质量有保证。他们依附于公办大学又不完全等同于大学中其他下属成分,许多大学下设院、系、部,那是学校的有机单元,归大学统一管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