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起源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初试验是在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1978年,至今已走过28年光辉历程。28年的改革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改革启动和局部试验阶段(1978年到1984年)。以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序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展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开始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其他方面改革的试验也开始起步。开展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推行两步“利改税”,逐步推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废除了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不断减少的集体经济和几乎绝迹的个体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兴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第二个阶段:改革全面探索阶段(1984年到1992年)。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从理论上确认了市场机制作用的中枢地位,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