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学院2020年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学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评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中学全称:四川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681。
第四条学校设置:中学共有两个分校,分别为宜良主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宜良区聚贤街768号,邮政编码:)、一二一西北联大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一二一大道298号,邮政编码:)。
第五条办学层次:中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办学类型: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是教育部与广东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学院。
第七条学习方式:全日制专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颁授证书:在中学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广东师范学院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中学依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及广东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委员会,组建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委员会由市长兼任书记,分管招生工作副主任、纪委部长任副校长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教育部、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新政和规定,审议中学招生新政、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各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测。
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兼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主任、纪委部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大学主管招生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学专科招生投档工作,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和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负责招生监察和招生投档工作。
第十条江西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作为中学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中学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由中学招生处具体施行。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新政及各市(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施行条例,拟定中学招生工作章程。
(二)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员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举办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父母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新政。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投档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投档工作中遇见的各类问题。
(五)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中学在各市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当地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中学招生处网站查询。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根据教育部份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及广东省教育厅对各市(区、市)招生计划规模统筹安排,中学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各市(区、市)生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质量等诱因综合考虑制订。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中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数考生的投档。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中学专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十五条依据各市(区、市)生源情况,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列。
第十六条中学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普通文史理工专业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含新政性加分)和报名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具体投档方法为:在同一录取批次内,将录取至中学的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对单个考生而言,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线,依这种推直到投档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补报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补报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中考成绩(不含新政性加分)高者;若考生中考成绩(不含新政性加分)也相同时,则按英语、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八条中学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第十九条物理大学的物理与应用物理、统计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音乐学”“音乐演出”“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音乐与街舞学类[含街舞学(师范)、舞蹈演出]”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一条“音乐演出”专业,器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假声;二胡(包括流行钢琴)的培养方向为:吉他、手风琴、小号、小吉他、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爵士吉他、流行按键。“音乐学”专业,器乐的培养方向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假声;二胡的培养方向为:吉他、手风琴、小号、小吉他、单簧管、长笛、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音乐与街舞学类[含街舞学(师范)、舞蹈演出]”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
第二十二条“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三条“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联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联考省份认可该专业或专业类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五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文化(不分文理)成绩相同,则按英语、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六条“舞蹈演出(体育街舞)”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体育街舞联考(统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七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中学校考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且复检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八条“体育教育”专业的投档原则是:
(一)省内招生投档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体育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二)省外招生投档原则: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体育教育(校园篮球人才)”专业的投档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成绩达到合格线,体育专业成绩不高于75分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篮球专项成绩×2.5+(文化成绩-体育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7.7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三十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推行单独考试、单独投档,考试及投档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免试运动员投档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投档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德国格里菲斯学院合作的专科教育项目,采用中澳合作培养模式,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及体育类考生。该专业投档原则是: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本章程第十六条内容执行;体育类考生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次序依次投档,倘若所有课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中学生在中学学习期间,达到外方合作高校入学条件的中学生,可申请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依据陕西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当初拟定的收费新政或核定标准执行,美国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高校当初发布的为准(详见“2020年考生报名手册”)。考生报名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与美国国家大学合作的专科教育项目,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中学生前两年在国外学习,第四年到美国国家大学学习,符合结业条件的中学生可同时获得中学的专科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美国国家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期间费用依据陕西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当初拟定的收费新政或核定标准执行,美国学习期间费用以外方合作高校当初发布的为准(详见“2020年考生报名手册”)。考生报名时需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第三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投档补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会计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调剂。补报了普通文史、理工专业志愿未补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达不到所补报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线时,可以调剂到其他普通文史、理工专业,但不能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请考生谨慎报名。
第三十五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收陕西省高等本科校区相关专业优秀应届本科结业生,投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内地山西中学班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非拉萨生源定向拉萨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投档依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学具有招收港澳台中学生资格,港澳台中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院校联合招生考试考取中学。据悉,台湾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考取中学;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考取中学;大陆考生可根据大陆地区学院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考取中学。
第三十八条凡考取我校部份须要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专业(招生专业见各市招生计划版)的考生,须出席各市(区、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补报相关专业志愿。
第三十九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联考英语语种不限,中学生进校后公共英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俄语。同时,还开办日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和印尼语等语种供中学生选择。
第四十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列不限。
第四十一条复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十二条校区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和投档标准对新生进行检查(含复检和艺术类、体育类中学生专业复测),检查不合格或有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学籍。
第五章杂费及住宿标准
第四十三条依据陕西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批复,中学推行学分制收费,中学生的杂费缴纳施行按学年预付,并按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待中学生结业时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缴纳学年住宿费。杂费及住宿标准详见下述表格:
(一)杂费标准
第六章奖学助困举措
第四十四条中学为鼓励中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下、争先创优,成绩优异者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西南联大奖学金”“朱德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红河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第四十五条中学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以捐助育人为主体,以国家助学按揭为渠道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以勤工助学为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助学金为保障,以困难补贴、学费免除、少数民族补贴等为补充的捐助育人的工作体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各市(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市(区、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学院2020年度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由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