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规则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招生投档严格遵循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新政和规定,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判德智体美,择优录..
投档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体制,招生投档严格遵循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新政和规定,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2023星海录取分数线办,综合评判德智体美,择优投档。
第二十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拟定具体投档标准,根据音乐类投档。各专业录取比列设置根据各市(区、市)招办要求进行。
二、考生须出席我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为保证招生质量,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将统一对专业成绩进行复核,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绩复核无误后方为有效成绩。
三、我校是教育部规定的自主划线高校之一。山东省考生报名音乐学(音乐教育、社会音乐)专业执行四川省音乐类一本线,其余专业将按照各市生源情况自主划定专业分数线和中考文化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具体详见:2017年星海音乐大学专科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考生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如达到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政审复检合格,将按照考生志愿次序及录取情况,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具体如下:
1.除街舞演出、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外,考取其余各院系(专业)的基本乐科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
2.我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文理统一划线。
3.华侨、港澳台中学生和留中学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五、各专业具体投档条例:
1.音乐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中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40
2.作词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舞蹈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中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30
3.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编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舞蹈学专业:
综合分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2023星海录取分数线办,优先投档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演出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投档基本乐科成绩高的考生。
5.街舞演出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投档中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6.音乐演出、舞蹈演出专业成绩全省排行在本系前6名的考生,文化分数线可上浮20分(中考文化成绩按750分总分估算),其中现代音乐与戏曲大学的流行音乐演唱、现代二胡独奏各6名,国乐系、管弦系和现代二胡独奏专业,单种钢琴原则上不超过2名。
7.音乐教育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均须出席器乐和二胡的课目考试,其中二胡湖南省仅招吉他、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钢琴考生;非福建省仅招吉他、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长号、圆号钢琴考生。
我校术科类(音乐)联考专业在第一次录取投档结束后,假如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录取时投档原则为高校志愿优先,在高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估算方法同第一次录取投档的估算方法相同。
六、其他投档条例:
1.不同专业之间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能通用。
2.原则上不投档非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
3.非福建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出席艺术联考,则考生应按规定出席联考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投档。
七、我校公共英语教学为英文,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
八、广东省考生,要求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起码有两门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当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养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投档。专业投档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九、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中学照料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给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类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加分分值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