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业学院位于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西安,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2023南京农业大学录取分数线网,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省重点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院、“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院校。在第三轮国家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4个学科获评A+,位列全省院校第11位。为做好上海农业学院2023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考取我校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应具备下述所有条件: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市级市)及县以下小学刻苦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中学生,具体施行区域由各有关省(区、市)确定;
2、考生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须在本省(区、市)施行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口及当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口、学籍初审具体办法由各市(区、市)确定;
3、符合2023年统一中考报考条件。
从2023年起,以往被专项计划投档后舍弃入学资格或休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考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类)范围
茶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水产饲养学、英语、日语、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机械类、工业工程、物流工程、工程管理。
注:1.以上仅为院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范围,我校将按照各市(区、市)生源情况,确定院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10日左右通过我校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复检要求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施行大类招生,中学生入校后按照分校拟定的分流方案在本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三、招生计划
不多于我校2023年度大专招生计划总量的2%,非中考变革省份均为理科计划;中考变革“3+3”模式省份考生选考课目须起码包含数学、化学、生物三门中的一门;中考变革“3+1+2”模式省份考生首选课目须为化学,再选课目不限。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报名形式:报考期间考生请登陆院校专项计划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按要求填写报考资料,申请材料无需寄送,报考截至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考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1)报考系统复印的《南京农业学院2023年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初审后加盖私章);
(2)得奖证书(由所在学校初审后加盖私章);
(3)农村户口证明(户籍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及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高中学籍及就读证明、家庭在农村居住相关证明;
(4)考生本人身分证。
注:扫描件须与报考系统补报内容一致、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考或报考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考无效。
五、资格初审
1、生源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户口、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建专家组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1近日在我校专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院校专项计划报考系统查看中学资格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我校院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
2、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该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确切,一经发觉弄虚造假者,将取消中学生的院校专项计划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将按照各市(区、市)生源情况2023南京农业大学录取分数线网,确定院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投档时,我校可依照各市(区、市)入围资格考生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院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考生在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学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补报我校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中考录取分数(含新政性加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专科投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投档,同时按照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确定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
3、对合并专科批次和中考变革省份,“第一批次专科投档分数线”按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