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的很专业,现在国家已经有相关的抗震设计标准,参照标准设计即可。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于2014年10月9日发布,于2015.8.1起正式颁布实施,并做了如下强制规定:
1.0.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1.6本条对不需抗震设防的设备做出了规定,对于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大于1.8KN的设备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 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
4 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于2015年3月4日发布,将于2015.9.1起正式颁布实施,其对建筑机电抗震支撑的技术规格要求给予了明确规定。
南通正道谢静提供。
基底剪力这个基底是指哪个部位?
正好与此相干的我有一个问题相请教. 基础的概念我有点弄不清(见笑).是不是标高0.000以下均为基础,严格的基础定义是怎样的?基础埋深应当是室外地面到基底距离无疑.基础高度就是指室内外高差加上基础埋深吗? 钢柱的基础一般是从0.000以下为砼柱独立基础.如果钢柱的柱脚底板下埋300,也就是说柱脚底板标高为-0.300,那么是不是说,300高的钢柱也是上边钢柱的基础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天然地面到基底的距离,天然地面是不是本来没有场地平整时的地面呢? 这此都是后学我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