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4
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30人。具体招收专业(类)、计划数、选考科目如下表: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22年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其余为D等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PART6
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通过我校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者全部按通过处理。
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的10倍则全部考生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温州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书面评审结果经审核理工大学分数线,共413人通过我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
第十七条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1.我校的综合测试采用所有专业统一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带入),考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信息,最终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上予以公示理工大学分数线,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温州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
按照“根据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带入)”的原则(计划数30人),最终确定154名考生符合我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通过我校综合测试的最低分为8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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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不计分(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报考三位一体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学考成绩就高采用)。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凡被“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参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转专业政策灵活,在校期间共有4次转专业申请机会。
2022年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参考(非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