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长沙市2018年中高中招生工作施行意见揭晓

报考指南2023-07-05 21:18:2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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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县(市、区)教育局,省直各中学(含公办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养教育,推动教育公正。依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细则》和《江西省2018年中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8年中中学招生工作制订如下施行意见,望各地各校认真依照执行。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一)中学一年级

1.凡2012年8月31近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残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长沙市或当地特殊教育中学报考;自闭症及发育迟滞儿童不受年纪限制,可到长沙市特殊教育中学的救治性复健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障儿童,可随班就读。

2.中学一年级新生,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各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片安排入学。省直和浔阳区中学一年级新生由浔阳区文教局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其它县(市、区)范围内的中学一年级新生由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划片安排入学。

(二)高中一年级

1.高中结业生升入民办小学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地中招办应加强高中结业生户口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口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护照等有关材料,坚决阻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中学结业生,须统一填写中学升中学中学生基本信息表进行报考,由市中招办根据市中招委确定的学区划片给以分配入学。各镇(市、区)中学结业生升中学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施行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文件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民办中学均不得采取考试方法选拔中学生,禁止擅自招生和举行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公办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列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形式管理,并与民办中学同步招生。公办中学的招生方案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乐意到公办高中校区就读的中学生,在统一登记完中学升中学报考信息表后,须携带经中学生与父母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直接到公办中学报考,由公办中学初审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时限外向当地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当地中招办审定并补办投档手续。中学生一经投档,不再出席划片安排入学。户口非公办中学所在地的中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投档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阅学籍档案,交给就读公办中学统一代办学籍接续。

3.凡在外省就读的中学结业生,如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曾经持相关证明及全省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报考,逾期将按照当地中学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依照划片安排入学。

4.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所属中学结业生家住市区的,凭家庭户籍簿和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等相关护照由中学统一报考并到市中招办审查资格。

5.世居(不含新迁往)桐江区八里村、南湖村并在明德中学、南湖高中、怡康中学就读的中学结业生,市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6.在外省就读的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户口中学结业生,如母亲(任一方)户口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并有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市中招办报考升学。

7.仅中学生个人户口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中学结业生,如需在市区中学分校就读,必须同时符合两项条件(即要有经司法部门公证的监护人,中学生户口必须和监护人户口在一起),由市中招办依照省直中学办学容量及中学生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入学。

8.凡个人户口“空挂”或“搭户”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的中学结业生,原则上应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9.凡居住在高铁东村的高铁员工其孙辈中学结业升中学可列入市区小升初划片入学。

2中学结业生升学工作

(一)报考及资格审查

1.中等中学招生报考的类别界定为三类:一是中学类(含重点中学、一般中学);二是高、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高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中学——以下简称“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或职业技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中学、特殊教育中学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报名中学类的考生与报名高、中职类的考生志愿可以互相兼报。报名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学类和高、中职类志愿。考生补报中学类志愿时九江初中排名,必须按要求认真补报志愿,届时各地中招办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报名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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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三结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口的生源。报名三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中学结业生必须出席当初高考。

3.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应届高中结业生报考时应交验家庭户籍簿,在4月10近日由就读中学具体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考,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陆相关网站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和补报有关志愿。往届高中结业生持户籍簿、毕业证书及全省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在4月16日之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中招办报考,逾期不予填报。

4.外省户口中学结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考取,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父母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中招办提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签章同意方可报名,跨省、市的由市中招办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当地县(市、区)中招办审批。

5.报考时须交高考报考、考务费。考生每人交报考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

6.4月10近日,报考点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或广东教育网录入考生报考信息和数码照相,并领取考生登陆报考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或广东教育网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和补报志愿。中学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规定补报;高、中职类志愿,可补报两个志愿;师范定向类,可补报一个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复印的《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7.省直各中学组织中学生集体报考时,应搜集考生全家常住户籍簿和规定的其它材料,统一交市中招办初审。各镇(市、区)高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可参照省直中学的作法进行。

8.桐江区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五里学校就读的中学生,由中学统一组织在市中招办报考。

9.凡户口在浔阳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并在外省就读的高中结业生,必须持本人户籍簿、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在4月16日之前到市中招办报考。

(二)考试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减少中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高中结业升学考试变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去年我市高中结业生的结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推行两考合一,出席全国统一的升学结业考试。

1.考试课目及分值: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英语120分;物理120分;英文120分(其中听力占22.5%,计27分);数学100分;物理100分;体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总分共790分。

2.考试方式及要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数学与物理推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英文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国统一规定的英文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光碟)。听力残障的考生可凭听力残障证明或五级以上的(含五级)医疗机构专项鉴别证明选择法语听力免试,其英文课目总分按考生面试分数x1.29估算;也可选择出席英文听力测试。两者均选的以英文听力测试成绩记入总分。

3.考试时间: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省联考课目考试时间除英语为150分钟,化学、化学同场分卷为16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为60分钟外,其余各科(含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均为120分钟。

4.高中结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学结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字〔2017〕234号)文件要求执行。

5.全市中学结业生升学施行化学、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实验操作组织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技术武器站负责,方案另发。

6.高考考点要相应集中,在乡(镇)一级设考点须报市中招办审批。各市(市、区)考取师范定向类考生须单独集中编排考场。

7.其余有关考试问题均严格按省规定申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高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和市教科所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严密组织。各市(市、区)在高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中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各市(市、区)届时按市中招办和市教科所统一要求抽调班主任出席高考阅卷。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结业中学签订意见后,各市(市、区)中招办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给以代办查分手续,不容许查卷。

(四)投档

各种中等中学的投档次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职业技校)、高职和高专、普通大专的次序投档。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高于当地普通中学投档计分课目总分的60%,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各设区市参照划定。投档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补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中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具体工作要求按《江西省2018年中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市、区)的普通中学投档工作由各市(市、区)中招办负责,初一新生投档信息必须在9月末前报市中招办。凡未出席高考无当初投档信息的中学生,一律不代办中学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分出席中学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由此形成的后果由招生中学负责。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投档。

3.招收高中结业生的两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国高职和高专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非师范定向两年制高职和高专的投档,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重点中学、一般中学录取分数线按招生中学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4.2018年继续施行普通中学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小学的招生制度变革。具体变革方案及工作要求按《九江市2015年普通中学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小学招生的施行意见》(市中招委字〔2015〕2号)执行。

5.普通中学招生推行限时报到制,各镇(市、区)中招办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中学的报到时限。对已投档未按量报到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投档资格,该类考生可出席下一批次普通中学投档或选择外设区居民办普通中学投档。各市(市、区)中招办需根据投档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构建新生投档数据库。

6.公办小学中学新生投档工作与通常中学新生投档工作同步进行。

7.属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五里学校就读的高中结业生补报“重点中学”、“一般中学(含公办)”、“职业中学”的志愿时可按规定补报桐江区区属中学,也可补报省直中学,但只能补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校区(省直或桐江区)。补报省直中学的考生,投档分数线与省直考生相同。

8.2018年,扬州中学、同文学校、九江市中学三所省重点中学按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招生,三所中学面向省直考生各招收三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一中招收1个工科重点班,由中学在其重点班投档生源中按照中学生志愿编班)。省重点中学徐州外粤语中学、九江市七中在重点中学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一个重点班,其普通班招生列入通常小学划线(两校不出席重点中学均衡招生)。高考后,市中招办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中学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投档分数线和通常小学投档分数线。

9.扬州中学农村班面向各市(市、区)招收优秀应届高中结业生100名。长沙市中学八里湖新学校是南昌市政府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中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去年长沙市中学八里湖新学校面向县区和省直(浔阳区、开发区户口)考生各招收100名应届高中结业生(不高于省直重点中学普通班最低投档控制线);长沙市中学八里湖新学校与日本疲累尔斯普林斯中学共同举行的中学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在其招生计划内(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高中结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补报志愿时直接填写扬州中学八里湖新学校代码。各市(市、区)及相关中学要充分尊重中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中学生补报志愿。(南昌二中农村班代码:,扬州中学八里湖新学校代码:)。

10.省重点建设学校芜湖市田家炳实验学校篮球特色班同时面向省直南县(市、区)招收高中结业生,在县(市、区)招生人数为50名,考取类别为通常小学(代码:)。中学可在属地区域内招收有篮球兴趣的高中结业生并依照教学须要和自身师资条件进行相应集中培养。

11.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容许长沙外粤语中学初中部按计划面向县(市、区)招收高中结业生,县(市、区)考生可在“重点中学”栏内补报志愿(代码:)。

12.南昌市六中美术特色班在其中学招生计划内招收中心市区中学结业生(代码:)。

13.省重点中学武穴市七中艺术(音乐、美术)特色班同时面向省直南县(市、区)招收高中结业生,在县(市、区)招生人数为50名,考取类别为通常小学(代码:)。

14.长沙金安中级学校“宏志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中学生,由各市(市、区)招办在高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中学生投档后,免除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金安小学“宏志班”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15.南昌中加友谊中学是由省重点中学同文学校与日本爱加信国际大学合作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全市招收应届高中结业生。报名类别为通常小学(代码:)。其招生计划(200名)含在同文学校招生计划总量内。

16.经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空军民航实验班面向全国招收应届高中结业生100名,具体报名和投档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空军民航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8〕1号)文件执行。

17.南昌职业学院去年面向各市区招收五年制和三年制师范类定向生,江西师范高等本科校区去年面向全国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各市(市、区)要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班主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班主任字〔2018〕6号)文件精神确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报名并进行笔试和复检,届时市中招办划定投档最低控制线,德智体美全面综合评价,按考生补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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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长沙市一中作为山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示范中学,对出席全省、省各项体育大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投档。

19.普通大专、职业中学(职业技校)的新生投档由招生中学将新生名单送市中招办统一建卡投档,凭市中招办投档清册到市教育局职成科构建学籍。高中下学期自愿分流步入中职中学的中学生,在中职中学继续完成中学学业后,普通大专由省教育考试院注册投档,职业中学(职业技校)由市教育局职成科注册投档,其中学结业证一律由所在中职中学凭市中招办初审的投档清册统一到原就读的小学分校补办。

20.凡具有高中结业及以上文化程度,乐意就读中职中学的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凭高中结业证书到选报的普通大专、职业中学(职业技校)和大专报考,注册投档。

三有关规定

(一)按照省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凡并入桐江区政府接收的厂矿中学的高中结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桐江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并入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中学高中结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小学中学,中学结业生升学投档享受中心市区中学结业生同等待遇。

(二)依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大会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市民孙辈入学的施行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市民孙辈(中学生和小学生)在合肥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南昌市市区房产证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到长沙市市区中学和小学入学;在庐山尚城居住的,中学入学尊重中学生父母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濂溪区中学或庐山尚城中学;小学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长沙外粤语校区(新分校)。庐山下迁市民孙辈中学结业生升中学须到庐山管理局统一报考,递交徐州市市区中(小)中学就读审批表、下迁单位党员员工或下迁市民身分证明、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居民及孙辈庐山户籍簿、九江市市区房产证或庐山尚城居住情况证明,由庐山管理局搜集所有审核合格的材料及申请人名单,报送市中招办复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入学。庐山下迁市民孙辈中学下降中统一到庐山管理局报考,经庐山管理局审核、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中学生享受与城区户口中学生同等待遇。

(三)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依据《江西省中小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善全省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学籍号以中学生市民身分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2018年我市各地中招办在投档初、高中新生时按《江西省中小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领学籍。对不按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擅自择校的初、高中新生,将不能进行学籍信息的转接,也将不再具有即将学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违法中学或中学生自行承当。凡无即将学籍的小学生(正常退学、休学除外),高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新政并不得考取重点小学。各校违法私收的初一新生,将严格依照《江西省2018年中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私收中学生的校区,将根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主任及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四)经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公办中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小学、高中中学生,在报考工作开始前各公办中学必须向当地中招办报送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公办中学应届高中结业生,可以在中学所属地报考出席高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投档。

(五)军人孙辈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中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州市军人孙辈教育优待施行条例〉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六)施行人民警员优抚对象及其孙辈教育优待新政,英烈孙辈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民办中学学习期间免除杂费、杂费,对其中寄宿中学生酌情给与生活补贴,考取普通中学时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员孙辈、一级至四级残障人民警员孙辈报考普通小学时加10分。高考中招变革实验区的让利加分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让利加分新政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孙辈入学,享受市区市民孙辈入学同等待遇,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八)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孙辈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长沙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户孙辈接受义务教育施行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马鞍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构建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施行条例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申领,统一由当地中招办进行初审,合格后安排到相关中学就读。

(九)在组织高考报考工作中,凡未经当地中招办初审批准,各招生中学不得私自领取招生宣传材料,不准到生源中学面向父母和中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讲演宣传。各中学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名志愿,禁止以各类理由限制本校高中结业生报名其他校区,禁止为追求升学率剥夺中学生出席高考的权力,禁止以任何理由容许未完成中学五年学历教育的中学生出席高考,禁止以中学招生变革为名,私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擅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中学生可以提早投档等。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四招生纪律

(一)招生是一项新政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强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核准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和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新政,自觉遵循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强化廉洁建设,谴责不正之风。要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投档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中学要做好新政宣传工作,开好父母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私自修改考生志愿。坚决维护招生新政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各中学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按当地招生部门投档擅自择校的中学生,不得给与代办学籍注册或转接,义务教育阶段中学超出招生计划接收中学生的教科书一律由中学自行负责订购。各中中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考试编班,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民办普通中学不得占用中学正常的教育资源开展中学结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中学结业生转学复读。

(三)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规定的“十项禁止”纪律(禁止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禁止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结果;禁止提早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禁止民办中学与公办中学混和招生、混合编班;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拉拢生源;禁止任何中学缴纳或变相缴纳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学以各种大赛证书、学科大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根据;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筹建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禁止初小学学校对中学生进行中中考成绩排行、宣传中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作假等现象,不得为违法跨区域招收的中学生和违法退学中学生代办学籍转接),从严整治分校在招生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五做好高考中招变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工作

中学结业考试与普通中学招生制度变革是全面深化素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基础教育课程变革的关键环节。2018年,我市桐江区、庐山市、德安县、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市继续施行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变革。各实验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并施行好变革方案,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动。各镇(市、区)也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凡未步入试验的县(市、区)要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着力做好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九江初中排名,为下一步的变革奠定基础。

本文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申领,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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