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资是以特定的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长期投资行为。
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达到生产条件或使用要求,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支出全部费用总和。2.“建设项目总投资”概念的使用要区分阶段。该概念通常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财务分析所使用;在项目报批或概算阶段,是“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或“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与“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区别在于,概算或报批总投资只包括铺底流动资金,既流动资金的30%。3.建设项目总投资(生产性项目)是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组成。4.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之和对应于固定资产投资,注意是“对应于”。5.固定资产投资形成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既固定资产投资并不是全部形成固定资产,要特别明确这个概念。6.建设期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
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在选定的建设项目上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建设项目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只有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流动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内容、固定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垫付货币或物资,以获得生产经营性或服务性固定资产的过程。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它费用。其中其它费用:项目实施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用、其它有关费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费用――土地征用费、设计费、生产准备、职工培训。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2、固定资产回收:固定资产在使用中会逐渐磨损和贬值,使用价值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这种伴随固定资产损耗发生的价值转移称为固定资产折旧。转移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计入成本,通过产品销售以货币的形式回到投资者手中。1)、回收时间:生产期。2)、回收形式:折旧。
四、流动资产投资
1、流动资产投资:是指项目投产前预先垫付,在投产后的经营过程中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支付工资和其它费用以及被在产品、半成品和其存货占用的周转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产以现金、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形态出现。2、流动资产回收:流动资产在项目寿命期内,始终被占用并周而复始地流动,寿命期结束时,全部退出生产与流通,以货币资金形式被回收。项目的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产。
项目投资是一种以特定项目为对象,直接与新建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的长期投资行为。项目投资按其涉及内容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单纯固定资产投资和完整工业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