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看到这个问题,实在悲哀。悲哀在于在这种想法的人太多,悲哀在于拜金主义思潮在社会上泛滥成灾。但是就个案而言,两个女儿的目的很难达到,前提是这个父亲要坚持。
其原因是两个女儿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我国宪法规定,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就家庭财产而言,家是父母劳动所得,儿女虽然也是家庭成员,因为在成年以前是由父母抚养,长大后,优其是女儿,女出外嫁,已不具备家庭成员的资格,所以没有分割家庭财产的权力。父亲的房产只属于父亲。父亲在世时,对自己的财产赠于谁,或留给自己,是父亲的事情,任何人不得干涉。至于子女拿履历赡养义务来要挟,同样是站不脚,得不到法律支持。法律规定的法定赡养义务,其前提是基于自然的亲缘关系和父母尽到的抚养义务。它即不与是否继承财产有关,也不与父母是否有犯错有关。
所以只要父亲坚持自己的房产自己所有,女儿又能奈他几何。
盼着分家产不就等于盼着父母早死,再说了中国的传统一直以来都是谁赡养父母,父母的资产就给谁。
老人去世,女婿可以打幡吗?
这么做是绝对不可以的,原因有三:于礼不合,于制不合,于理不合。于礼不合。在农村,白事出殡这天,女婿是客人,而且是头一等的客人。不论什么辈分的女婿,亲闺女婿,侄女婿,孙女婿,外孙女婿,侄孙女婿等等,都要高于其他亲戚一等,要专门招待。
哪有让客人来打幡的道理?这不是待客之礼。这是第一点不行。
于制不合。打幡,只有子、孙、侄可以,外孙都不行。哪怕是五服边上的侄子都可以,因为这是本家,一个姓的血脉。
实在没有,出了五服的也可以。但是,人家只要扛了幡,家产就有人家一份儿。人家乐不乐意还两说,打幡不是什么好事儿。
总而言之,姓什么是根本。
让女婿外姓扛幡,没这制度。这是第二点不行。
于理不合。这个理”是道理的“理。
人家亲爹亲妈能干吗?没这么不讲理的,我老两口身体还硬朗着呢,儿子先把幡扛上了,算怎么回事?儿子是改了姓了还是给别人养的?
就是现在思想开放了,也没这个理儿。
从道理上就讲不过去,这是第三点不行。
那么几辈单传,到了老人这儿,没儿子直系也没男丁。或者老人在本家里辈分小故去的早,没比老人辈分再小的了,怎么办?
在过去,要么在本家过继一个儿子来,本家没有合适的,外姓的也可以,但过继来必须改姓。如果过继外姓的不甘心,那么就招个上门女婿,俗称女婿儿(儿,是儿子的儿,在这不是儿化音),生下孩子来随母姓。问题不就解决了。
放在现在,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开始有女儿扛幡。不管怎么说,都比女婿来扛幡名正言顺。
老丈母娘下葬无人打幡,我直接拒绝!儿子只能给父母举孝幡,最后老婆双膝跪在我爸妈面前苦苦相求!
老丈母娘心脏病突发,可问题来了,乡下安葬需要儿子打幡老婆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两个弟弟,二弟弟在国外留学,三弟弟因为小时候发烧,把脑袋给烧坏了!
正赶上疫情期间,二弟弟在国外根本没有办法回来给自己的母亲打幡!
而那个三弟弟根本就指不上,就是一个傻子,每天就知道在村里瞎窜到处乱跑,成天就知道惹是生非,因为这事儿把老丈人老丈母娘急得够呛!
自从和老婆结婚之后,丈母娘的身体就变得越来越差,因为她有心脏病,再加上有这么一个傻子儿子,经常惹她生气,住院住了很多次!
而我跟老婆两个人都上班,没有太多时间回去看他,只能每个月多寄点钱给丈母娘!
就在我上班的时候,老丈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声音颤抖的说道:
“姑爷,你们两口子赶紧回来,你妈被你三弟弟气的心脏病又犯了,现在正在送往医院”我听了之后,开车带着老婆就去了医院,可没想到老丈母娘人已经去了,从出事到人没,半个小时都不到。
尽管难过,但是也要安排丧事,可问题来了,二弟弟在国外回不来,而三弟弟根本就指不上,谁来打幡呢?
眼看老丈母娘下葬无人打幡,所有人建议有做女婿的,我给打分儿,我直接拒绝!在我们这里乡下安葬都是由儿子来打分儿的,可是那个傻三弟弟根本就指不上,而且在村子里像出殡这种事,中途是绝对不能出任何差错的,否则就会动了死者的阴气。
而老婆是出嫁的女儿,女人是没有自个儿来打幡的,打幡只能由男人来完成。
因为二弟弟一直在国外没有办法照顾老两口,每当老两口有什么发烧,头疼脑热的都是我这个女婿给送到医院给他们看病。
而老丈人那面的侄子,各种亲戚都不想给打这个幡。
就在所有人头疼这个问题的时候,一个表哥提议由做女婿的我来打幡。我拒绝了。
当儿子的只能给父母取孝旗,否则就是对爸妈的大不敬。
当时面对这种情况我心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我自己还有爸妈这种事儿在农村非常的禁忌,所以我必须得征求自己爸妈的同意。
于是我给家里打电话,爸妈直接不同意,因为他们的思想比较老旧,觉得这个事儿不能怎么办,所以一直僵持着!
就在这时,我的老婆急了!
无奈之下,老婆双膝跪地恳求我爸妈同意,苦苦相求!老婆看着我这边儿一直不松口,也是非常的着急,因为下葬这个事儿一刻也不能耽误。
于是找到了我的爸妈,直接跪在了他们面前。
“爸妈我知道这件事情让你们非常的为难,但是我二弟弟实在是回不来,现在疫情闹得这么厉害,国外比咱这边儿厉害多了,我要三弟弟那个情况你们也知道,所以这也是无奈之举,所以我求求你们了,咱先把这个事儿给过去吧”
我爸妈看着我的老婆跪在他们面前,也是于心不忍,最后虽然心里不愿意,嘴上却也答应了。
在当天有我给老丈母娘打的幡,本来摔盆子应该也是儿子完成,但是像老丈母娘这个情况也只能我来完成。
后来把老丈母娘的后事处理完,老丈人非常的感动,把在市里买的一套房直接给了我们两口。
但是我直接拒绝了,而老丈人却说。
“本来摔盆子应该是由儿子来完成,但是女婿也是半个儿子,假如这半个儿子给摔了盘子,那一定也要继承遗产的,祖上得讲究,不能坏!”
写到最后:以前的农村还有家族,非常的传统,观念也非常的落后,但是时代已经不同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有的人家只有一个女儿,所以打幡这个事儿只能落在女婿身上。
其实说实话当时心里非常拒绝这个事儿,毕竟我有自己的爸妈。
虽然老丈母娘生前对我非常好,但不是一码事。
因为自己的父母尚在,必须要征求他们的同意。
我父母因为这件事堵心了很久!
要是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呢?作为女婿的你们,假如这件事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是接受还是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