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
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式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类要素的总和。
通常行政环境:是指公共行政的宏观环境,除了指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也包括国际环境。
自然地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状况。
具体环境:也叫组织环境,是指具体而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公共组织、行政行为和组织汇聚力的公共组织的内部与外部环境的总和。
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一定的环境中,逐渐产生的全体公共组织成员所共同敬奉和遵循的价值观,并支配她们的思维方法和行为准则。
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全员参与的、以各类科学方式改进公共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对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管理层级制名词解释,以获得客户满意为目标的管理方式、管理理念和制度。
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类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列关系。
公共组织绩效评估:是公共组织通过一定的绩效信息和评价标准,对公共组织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和检测活动,是公共组织的一项全面的管理举措。
行政变革:是指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环境,或则高效公正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利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
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效根本性变革,大幅度提升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变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些变革过程。
电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内部采用电子化和手动化技术的基础上,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网路技术,构建起网路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借助这个系统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和政务信息。
选择性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程序,约请供应商提供资格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能够出席后续招标。
公文管理:就是对公文的创制、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产生、运转、办理、传递、存贮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一个完整周期中,以特定的方式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保管料理,使其建立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饰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
市场体制:是不经过中央指令而凭着交易方法的互相作用,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人的行为进行协调的一种制度。
市场失效:是指由于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而且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以及社会公正问题。
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利的界定,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类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地方政府体制:是地方政府根据一定的法律或标准界定的政府组织方式。
地方分权制:俗称多元制和分离制。它是指中央政府将一些行政权授予下级政府,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自治权和自主权的行政体制。
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全省领土界定为若党员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分离制:又称多元领导制层级制名词解释,是指一个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的各个组织部门或同一组织部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依照等级界定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增加而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根据不同职能目标界定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
公共组织机构:是指公共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形式,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各类即将关系的模式。
管理层次:是指公共组织内部界定管理层级的数额。
管理幅度:是指领导机关或领导者直接领导下属的部门或人员的数额。
行政领导:是指在公共组织中,经补选或委任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个人或领导集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利,运用各类方式和手段,有效地影响部属,以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过程。
行政领导者:是指在行政系统中有即将权威和即将职位的集体或个人。没有即将权威和即将职位的领导者不能称之为行政领导者,他没有行使权利的合法性。
任命制:又名委任制,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委任形成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考任制:是指由专业的机构按照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根据公开考试、择优投档的程度形成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行政领导权利: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借助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法和阻碍形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
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背其法定的义务所造成的必须承当的法律后果。
人事行政: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类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
人事行政机关:是指按照人事管理职责,根据一定的组织原则构建上去的专门承当人事行政业务的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指在一定范围内才能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劳动人口的总和。西方国家公务员:是指通过非补选程序而被委任兼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的离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主动地得出解除与其所服务的行政机关工作关系的申请,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辞去所兼任的行政职务的制度。
机关行政:就是指综合办事机构对机关的日常事务、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等所进行的自身事务管理。
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根据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拟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行政机关档案:是行政机关在公共行政管理活动中直接产生的,保存备查的文字、图表、音像等各类方式的历史记录。
办公手动化:是指在行政机关工作中,以计算机为中心,采用一系列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先进的通讯技术,广泛、全面、迅速地搜集、整理、加工、存储和使用信息,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服务,因而达到提升行政效率的目的。
行政决策:是各类各样决策中的一种,是指行政领导者在处理政务时,从公共利益和公正与公平原则出发,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定的行政行为。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晰的决策目标,并且实现决策目标必须冒一定风险。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特别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未能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个人决策:是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者一个人所做出的决策。
经验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认识与剖析,以及对决策方案的选择,完全凭着决策者在常年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方法所进行的决策。
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着科学思维,借助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
危机决策:是指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风波发生后,迅速启动各类突发风波应急机制,大胆预测,做出决定的过程。
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众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行政执行:俗称行政施行,是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上产生最早的概念。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施行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测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总和。
行政控制:指行政领导者运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根据目标规范评判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调节执行中的误差,以确保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
即将沟通:是一种通过即将的组织程序和组织所规定的即将渠道进行的沟通,是沟通的一种主要方式。
非即将沟通:是一种通过即将规章制度和即将组织程序以外的其他各类渠道进行的沟通。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增强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行政评估:是指对行政执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疗效进行评价和总和,包括行政执行过程评估和行政执行疗效评估两个方面。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内部,依法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行政管理活动举办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测。行政
监察管辖:是指对某个监督对象确定由哪一级或则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施行监督和哪一级或则哪一个行政监察机关对什么特定监督事项有权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法治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或社会组织通过公共峰会批评包括权利腐败在内的不良现象;作为一种功能,它是言论自由权的诸项政治与社会功能之一。
公共财政: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国家预算制度:是国家政权内部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界定财政权限,而且由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的财政行为给以根本约束和决定的一种制度。
国家决算:是根据法定程序编制、用以反映国家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份构成。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着政治权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产生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行政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利、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中,处理自身与工作对象之间、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以及公私、得失等关系时,所应该遵守的原则和规范。
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方式将个别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根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根据法定程序制订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利,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合称。
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法规,根据法定程序制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合称。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管辖:是确定各级人民法庭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庭之间的权限界定。
行政赔付:也叫行政赔付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规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导致损害,国家负责向被害人赔付的制度。
行政方式: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为了达成行政目标,从公共组织的内外部环境的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的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则的指导下而采取的各类举措、手段、方法和技术等的统称。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现代管理方式。
战略管理:是指对公共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全局的、长远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新政,以及资源调配做出的决策和管理艺术。
典范管理:是指一个组织瞄准一个比其绩效更高的组织进行比较,便于取得更好的绩效,不断赶超自己,赶超典范,追求卓越,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