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获知,2022年广东省西安市成人中考考报考时间从9月5日开始,下边请看桃李函授网整理的关于四川省西安市函授报考时间、报名官网及入口等内容。另外,对报考、考试等有疑惑的考生可以咨询当地函授办。上海市函授办地址:上海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上海市教育局南门招生办;电话:-。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成人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精神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中学考试招生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辽招录委字〔2020〕46号)要求,特制订山东省成人院校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中学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学院、职工高等中学、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党员大学、教育大学和普通院校成(继)教院(以下合称成人院校),2022年在山东省招收新生,均应出席广东省在教育部组织下的全省成人院校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中学起点升大专(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本科起点升大专(以下简称自考)三种。在校学习方式分一年制、业余和夜大三种。一年制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自考五年;业余和夜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三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三年半。
各成人院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区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方式、学制和期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课目的时间、地点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宣传的规定和新政等。各成人院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当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在广东省招生的成人院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调整,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院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后,纳入《辽宁省2022年成人高等中学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述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种高、中等中学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别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取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中级中等教育中学结业或则具有同等学力。报名自考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中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授的本科结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考取成人院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考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该取得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授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则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授的乡村大夫执业证书并具有大专学历或大专水平证书。
报名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该取得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授的执业护士证书。
考取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该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名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2.在中国移居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港澳市民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市民居住证》、台湾市民持《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市民居住证》、外国侨胞持《外国人永久永居身分证》,在省招录办指定的地点报考。
3.考生通常应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并出席考试。外地户口考生和跨地区报考考生须提供报考所在地公安部门领取的《辽宁省居住证》。在成人中考报考期间,《辽宁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4.所有出席全省联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申领报考手续。
5.报考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执行。
(二)报考办法
2022年我省成人院校招生报考分为网上补报基本信息及身分验证、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等环节。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操作,不得找别人代报。我省成人中考网上报考惟一网站为:广东招生考试之窗(网址:),广东省招录办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受理考生报考。
1.网上补报基本信息及身分验证
考生于9月5日至9月15日每晚9:00至22:00,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步入“网报中心”栏目的“辽宁省成人院校招生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新用户注册,阅读了解报考、考试、录取新政和规定后,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身分验证、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和高校志愿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报考材料。考生在网上补报基本信息后须48小时内进行在线身分验证和递交初审材料,否则系统将手动取消考生考位信息。
2.报考资格初审
各省招录办须在9月16日16:00时前完成所有报考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各级招录办要认真初审考生递交的报考材料,如发觉有资格不符或弄虚造假的要及时进行纠正或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的报考材料由各省存留、备查。
考生在报考期间需实时关注本人报考资格初审情况,若报考资格初审不通过,须按要求重新在网上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再度初审。原则上所有考生须在网上进行身分验证、报名资格初审,如出现身分验证、报名材料初审等环节不通过的特殊情况,可到市招录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身分验证及报考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6日每晚9:00-16:00(加法定节假日外)。
报考资格初审期间,各省招录办要筹建服务点和报考咨询电话,强化管理,指导考生做好报考工作。同时,各省招录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疫情防治工作。
3.网上交费安排
网上报考信息递交成功并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完成网上支付交费,否则系统将手动取消考生考位信息。交费成功后考生自行下载复印本人签字的《辽宁省2022年成人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报考信息登记表》。
考生不按量完成网上补报基本信息及身分验证、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均视为舍弃成人中考报考。
4.对报名自考的考生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校准。未通过校准不能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
考生可在报考前或报考期间自行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通过学历校准的考生应及时到广东省中学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不能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
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举行的成人院校学历教育应届本、专科结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校准后,可以考取。
5.外地户口考生和跨地区报考考生应在《辽宁省居住证》发放地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须将真实、有效的《辽宁省居住证》原件上传至报考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补报基本信息及身分验证、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等环节后,由招生考试部门汇总考生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进行户口地址和居住证信息初审,初审合格后完成最终报考,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费按原交费渠道全额返还。
6.成人院校或其他办学组织不得取代考生报考。如考生委托其报考,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必须符合成人院校考试招生报考条件,保证自己补报的信息确切无误。因个人缘由漏填、误填或弄虚造假和违背相关报考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志愿补报办法
1.中学志愿分专科(自考、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两个层次。
(1)自考考生只可补报一个校区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高起本考生在补报一个高起本校区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的同时,还可以补报一个高起专校区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3)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补报一个校区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2.我省大专(自考、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高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份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录办将在大专批次和本科批次投档结束后,分别通过广东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广东省成人中考报考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山东省成人中考报考系统,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学和专业情况,补报征集志愿。
3.补报征集志愿的原则为:
(1)高起本和自考的考生补报征集志愿,必须与原报志愿科类或考试课目相同。
(2)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四)补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专科补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8日9:00—15:00。
本科补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2日9:00—15:00。
(五)准考证复印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月6日,考生登录山东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步入“网报中心”栏目的“辽宁省成人院校招生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复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复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市民身分证出席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课目
1.高起本考试课目
理科:英语、数学、外语、物理物理(简称理化)。
工科:英语、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课目
理科:英语、数学、外语。
工科:英语、数学、外语。
中学起点升大专、升本科的工科和理科语文考试课目,统一采用工科物理试题,英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依照考取中学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语文考试成绩不记入总分,供中学投档时参考。
3.自考考试课目
自考各学科门类全省联考课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按照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考试课目为:
(1)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西医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基础课考学院数学。
(2)艺术类专业基础课考艺术导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专业基础课考高等物理(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学科专业基础课考高等物理(二)。
(5)法学类专业基础课考商法。
(6)教育学类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7)农学类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西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基础课考医学综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联考课目对照表见附件2。
4.专业加试
成人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院校自行决定,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9月5日成人院校招生报考前,在本校区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说明本校区成人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和其它须要加试专业的加试课目、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院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31近日报送省招录办备案。
(二)命题范围
联考课目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制定的《全国各种成人高等中学招生备考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辽宁省教育考试院,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联考课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联考课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自考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考试日期
全省成人院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11月5日、6日。
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期
时间
11月5日
11月6日
9:00—11:00
英语
英语
14:30—16:30
物理
史地(高起本工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2.自考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1月5日
11月6日
9:00—11:30
政治
学院数学高等物理(一)艺术总论高等物理(二)敖有理论生态学基础刑法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文
(四)考试组织
1.成人中考考试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四川省考区的考试工作在省招录委领导下,由广东省招录办负责组织施行。考点设置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各省招录办在本地招录委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各考点考试的考务工作。
2.考生报考时须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相关条款内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印制在《辽宁省2022年成人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报考信息登记表》上,考生签字后表明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保证本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对在考试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规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4.成人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相关考务规则施行并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五)评卷及分数复核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由各省招录办负责通知,考生可通过山东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对成绩有疑惑要求分数复核的考生,应于11月23日至24日到当地市招录办指定地点代办分数复核申请手续。分数复核结果,由招录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
(一)投档工作组织施行
投档新生工作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施行,推行远程网上投档,各院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投档形式举办投档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投档期间,成人高等中学和省招录办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二)投档原则
投档工作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施行,即:在符合成人院校招生报考条件,联考课目总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中学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的原则,决定考生投档与否和投档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中学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遗留问题由招生中学处理。省招录办在投档时按照国家招生新政对招生中学投档名单进行初审,对投档工作给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新政的情况给以纠正。
(三)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录办制订,报省招录委审批后执行。
2.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自考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物理)单独划线。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招生中学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按照招生中学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文化课联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自考依次根据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工科依次根据英语、数学、外语、史地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根据物理、语文、外语、理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依照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比列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录取)。
3.艺术类、体育类和有专业课加试的中学,在文化课联考成绩与加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专业课加试成绩相同时,自考依次根据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工科依次根据英语、数学、外语、史地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根据物理、语文、外语、理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根据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比列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录取)。
4.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投档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征集志愿
专科(高起本、专升本)和本科报名志愿投档完成后,省招录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补报征集志愿。补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步入“网报中心”栏目点击“辽宁省成人院校招生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补报征集志愿。省招录办在征集志愿补报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投档工作。
(六)投档时间
1.投档工作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31日。
2.专科(高起本和自考)考生查询投档信息时间为12月7日,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在网上补报征集志愿。补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8日9:00—15:00。
3.本科考生查询投档信息时间为12月21日,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在网上补报征集志愿。补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2日9:00—15:00。
2022年12月31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投档信息。
(七)投档初审
1.招生中学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向省招录办提出拟投档名单,经省招录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申领投档审批手续。
2.招生中学按照省招录办初审的投档名单,加盖本校图章后,向被投档考生领取投档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广东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投档结果。
3.即将投档的考生,学籍变动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申领。
4.各招生中学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单科生等。
5.考生健康情况由招生中学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测。依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觉健康情况不符合投档条件者,应取消投档资格。
五、录取照料新政及初审办法
(一)教育部拟定的投档照料新政及初审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春节劳动奖状”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中学同意,可免试入学。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经省副总会初审签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2.亚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亚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亚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奥运会、亚洲杯赛和欧洲锦标赛的亚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亚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奥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省季军赛的冬奥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冬奥会项目亚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中学同意,可免试入学。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经省体育局初审签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步入成人高等中学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3.出席“选聘院校结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大学生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班主任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届满并考评合格的普通高职(本科)结业生,凭身分证、普通高职(本科)结业证、相关项目考评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院校自考。
符合自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党员、复员党员),凭身分证、退役证(义务兵/军官退出现役证、军官退伍证书、军官转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院校自考。
网上报考时,需递交有关护照及经相关部门初审签章的证明,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4.运动健将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50分录取(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经省体育局初审签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5.获得地级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市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小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得奖(立功)证书及嘉奖文件,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6.获得市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状”“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得奖(立功)证书及嘉奖文件,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7.解放军、武警军队、公安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得奖(立功)证书及嘉奖文件,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8.侨胞、归侨孙辈、华侨孙辈、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由市侨联、台办开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9.英烈孙辈、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英烈证书、户口本,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10.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嘉奖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得奖(立功)证书及嘉奖文件,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1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宝清县、岫岩县、新宁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徐州、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宽甸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市民身分证为准。
12.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12月31日曾经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资格审查以有效市民身分证为准。
1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1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相关证明,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14.对报名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辽宁省教育考试院,以及自考、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中学录取,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二)广东省制订的投档照料新政及初审办法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项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开具团市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授的相关证书后,可免试入学。网上报考时,需递交经团市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授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2.出席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中学自考招生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投档资格分数线以上(最低投档资格分数线为165分),未被普通院校投档,考取成人院校自考相同或相仿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的考生,经招生中学同意,可免试入学。
3.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项七至二十名获得者;“振兴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是否投档由招生中学确定。网上报考时,需递交团市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授的相关证书,方可履行报考手续。
4.对考取浙江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足时,可降分录取。
符合以上两项投档照料新政的考生,其照料分数不得累计。
新政加分和免试申领程序:符合上述照料新政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考时上传相关加分和免试证明材料,由市招录办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不予加分和免试。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省、市招录办于2022年10月14日在湖北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各省招录办网站,对享受成人院校招生新政加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信息公示,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六、新生检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中学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对新生报到所需投档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料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投档新生表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辨识”等技术防止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造假、违纪舞弊者,应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自考新生,必须对考生报考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中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授的相应层次及以上结业证书者,由招生中学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七、招生经费
依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小学起点升大专报考考试费为120元,小学起点升本科和自考报考考试费为90元。
八、疫情防治
1.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报考所在地的疫情防治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治举措,并在报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测和管理。
2.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况或则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报考疫情防治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3.考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治要求,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