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中学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制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学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阳学院高职(大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安阳学院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安阳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
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安阳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中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中学国标代码:11069
第九条办学地点:山东省安阳市
第十条中学简介:中学秉持“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遵照“以德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的办学宗旨,产生了“就业、培养、招生”相结合、“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以“学历教育为主,集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学荣获全省50所结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中国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被确定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高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美育工作评估优秀高校、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高校,被评为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中学、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院校、河南本科高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省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省军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长三角中学生就业协作网企业公认“就业服务”特色高校;校总支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社联”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养技能型人才,中学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绩博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称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安阳学院创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组设在纪委监察室。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投档工作组、技术安全保障工作组。凡属考评、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安阳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投档原则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我校2017年的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晨报献给各市(自治区、直辖市)院校招生主管部门,由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在招生投档过程中,按照生源情况和执行招生计划的须要,中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增加或降低当地的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新政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录取等照料新政。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符合中考报考条件,政审要求;符合专业招生课目考试要求开封大学录取查询,中考成绩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的考生。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投档”“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投档”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医学类专业限招有传染性疾患及色弱、色弱的考生。右手操作的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因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四肢或肢体残障考生报名我校医学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其它未标明要求的专业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出台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俄语专业限招英文语种考生,除语文专业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施行英语教学统一用德语。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志愿为平行志愿,推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既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英语、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投档。服从专业调剂者,依照考生成绩在容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投档,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第二十条考生可通过各市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查询渠道、开封大
学招生网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投档结果。投档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形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信地址及时寄出考生本人。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杂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各专业杂费为33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杂费为36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杂费为44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杂费为5600元/生·年;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各专业杂费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杂费为120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被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量入学者,须按入学须知的要求申领事假手续;因各类缘由不入学者开封大学录取查询,须起码提早3天(以入学时间为准)将由本人和父母签名,并附身份证打印件或指纹印的书面材料,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向安阳学院教务处申请。中学将按照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学将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觉并查实属于中考投档舞弊的中学生,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各种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按揭、助学金;同时,中学还采取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贴等举措对经济困难的中学生给以捐助。
第二十五条中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结业条件,颁授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安阳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为根据,中学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