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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大学招生章程最新篇一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上海农大学普通专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先前北京农大学有关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北京农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天津农学院录取分数线,不属中学投档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农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投档结果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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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东学校:北京市红桥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
西学校:北京市宁河区津同道路19号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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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北京农大学招生投档工作遵守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投档新政,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补报的志愿和中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投档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评,择优投档。投档过程中,自觉接受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高校志愿投档时,平行志愿投档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补报的高校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取北京农大学的考生,当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取北京农大学的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投档第二志愿报名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九条专业志愿投档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根据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投档。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对广东省考生:根据“先分数(即录取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投档。若录取分相同,则按选测课目等级高低的次序择优投档;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课目等级高低的次序择优投档。出席专科投档时,两门选测课目等级不得高于“b”。
对上海市考生:专科批次在以中考成绩为投档主要根据的前提下,结合中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择优投档。
对内蒙自治区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进行专业投档,即指对早已录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高校初审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安排专业。
对广东省考生:投档时执行《浙江省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院校招生投档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对考试课目要求,综合素养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对北京市考生:
在上海市普通中学学业水平测试中数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获得8个a等(简称8a)的考生,如录取后排行在高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根据8a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中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安排专业时,在中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综合素养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中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出退档处理,如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综合素养评价结果作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这种推。
评价考生的综合素养时,根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如工科考生依次参考物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对新政加分考生的投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获得市级优秀中学生、优秀中学生党员、三好中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文或物理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北京市和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北京农大学非日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均为英文,小语种考生谨慎补报。
第十五条考取语文专业的考生,我校对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大专报名资格的考生,而且需文化课中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投档时,按照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联考专业测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艺术类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在投档过程中,我校将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北京农大学系农业高校,享受农业院校让利的投档新政(环境设计专业除外)。若生源不足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第一志愿考取北京农大学的考生依次降分录取,以满额为限;降至线下10分,仍不满额时,再行投档分数线念书校二志愿及次序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杂费标准:专科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英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北京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大学收费标准执行;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职通常专业5000元;特殊专业55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不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600元;8人间不带卫生间每生每学年45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钱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北京农大学在接到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打算案的投档考生名单后寄发投档通知书,投档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
第五章后续管理北京农大学招生章程最新篇三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知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该向中学事假,未事假或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中学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代办入学手续,给以注册学籍;检查中发觉中学生存在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检查不合格,应该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中学根据《天津农大学中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中学生进行培养。
按照我校在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名我校考生当地中考成绩排行,工科排在前6%、理科排在前5%的考生,报到入学后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其他考生如有调整专业要求,需在第一学期终,经对本人学业及各方面表现考评后,结合中学资源状况进行调整。另外,从2011级中学生开始,我校举办“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对中学生施行分层教学和分类培养。
中学开办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有条件的中学生可选择本校开办的辅修专业进行辅修,成绩合格者颁授辅修证书。跨学科门类辅修第二专业,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该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该专业学位。所有辅修专业均借助节假日单独开课。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统一在西学校上课,一年后部份专科专业中学生转入东学校上课。
第二十三条北京农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和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在本人提出申请并经中学四级困难认定后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捐助,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按揭;中学还为贫困生筹建了数百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中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结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颁授北京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细则》和《天津农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细则施行条例》要求的结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授学位证书。高职升大专结业生在结业证书中标明“专科起点专科学习”字样;高职结业生在结业证书中标明“高职”字样。
上海农大学招生章程最新篇四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农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天津农学院录取分数线,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上海农大学有关招生新政、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北京农大学举办招生咨询和投档工作的主要根据。
第三条中学概况
一、学校名称:北京农大学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学校:北京市红桥区津静路22号
西学校:北京市宁河区津同道路1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北京农大学创建于一九七五年,是广州市惟一的高等农业高校。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拥有专任班主任59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13人,有院士115人、副院长221人。现有45个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8个高职专业,囊括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水产种植、作物遗传育种、兽医学、果树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农学和水产饲养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水形成态与种植实验室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水形成态与种植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国家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研制分中心。是广州市第4所省级示范性软件大学建设单位。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院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产生了贴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二章招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