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23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研考工作要求2023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现将河南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考时间
1.网上报考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晚9:00-22:00。
2.网上预报考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晚9:00-22:00。预报考成功后,考生无需10月份重复报考。
二、网上报考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段网址:https://,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和我院、报考点以及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考。
2.报考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准,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准结果。考生也可在报考前或报考期间自行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准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报考时只能补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该认真了解并严格依照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选择补报志愿。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4.考生应该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在递交网上报考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考生勿必认真核实各项信息,如发觉报考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考时间内,自行更改网上报考信息或重新补报报考信息,但每个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填报,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5.符合《2023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料新政的考生,须在网上报考时按要求补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分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2023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新政的考生,须在网上报考时按要求补报相关信息。
6.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避免报考早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路堵车影响报考。
7.考生报考时须根据要求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循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交费
我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缴交报名费推行网上支付的形式。依据《福建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订我省院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交报名费160元/人。请选择浙江省相关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考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形式收取报名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四、报考点接受报名范围
1.应届专科结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中学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我省有关设区市及部份院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名范围详见《福建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详见附录)。
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根据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申领(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简章)。
4.在广东省内普通院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第二学士学位就读中学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提供就读中学开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五、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点安排
我省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形式,共设南京市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厦门学院、漳州市高等中学招生考试中心、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福州学院、福州市高等中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湖南师范学院)、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福建农林学院和闽南师范学院等14个报考点。考生报名类别及范围详见《福建省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
各报考点规定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若考生难以进行网上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所选择报考点指定的现场指导地点进行网上确认咨询指导。同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专科结业生持中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考编号等。若考生抵达当地现场指导地点,须遵循当地疫情防治有关规定。
2.考生应该对本人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并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当。
3.考生应该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象、有关材料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补报的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5.网上确认现场指导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选择报名的相关报考点公告。
六、其它事项
1.网上报考及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勿必仔细阅读《2023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2023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影响网上报考、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法,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残障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报考阶段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根据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有关的工作,便于提早做好安排。
4.考生因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造成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考或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