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69号
为强化我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优化专家库人员结构、充实专家数目,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施行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公开征集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一、申报条件
(一)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邪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202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正确把握并执行职称新政,遵循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外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著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身体健康,年纪不超过57周岁。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教授和重大人才项目入围者外,已申领退职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五)专业技术人才遭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02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六)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应具备本专业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中级工程师1年以上;申报副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应具备本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中级工程师1年以上;申报正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应具备本专业正中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
上述时间估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广州省企事业单位、高等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商会等在职在岗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工作的专家学者、带头人或资深人士。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本次征集前已入库专家均需重新申报。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要根据“谁推荐、谁初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初审申报人员信息,择优推荐评审专家人选,并汇总补报《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经单位初审签章后,请于2023年5月17近日将可编辑电子版发至,纸质版寄至云南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寄送地址:上海市海珠区黄埔东路西363号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716房)
(三)评委会办公室审定。云南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初审,择优遴选,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打算案。
附件:
1.山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2.山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