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陵县城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素养,提高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陵县城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须要,2022年泰安市陵县城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急聘369名卫生类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循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急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纪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8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急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结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结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民事处罚的人员、被解雇党籍的人员、被解雇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背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已在泰安市陵县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即将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急聘岗位。
中级技工中学(技师大学)全日制结业生,结业时取得中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根据全日制高职(专科)、本科结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容许先行出席考试,在考察或复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台湾和香港市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台湾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大陆中学生和取得祖国台湾认可学历的其他日本市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结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民办中中学班主任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急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
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考、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形式进行。
报考网址: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个人报考
报考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1:00—12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进行报考,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德州事业单位招聘,并上传本人近日正面免冠数码相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初审期间可更改报考信息,后一次手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更改后需重新递交初审。审核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日16:00)后,不能再报考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考信息,请考生提早完成报考,并及时查看个人报考系统初审状态,防止因各类缘由错过报考时间。
报考人员在应任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急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分护照进行报考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分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11月28日11:00—12月2日16:00
网上报考后,按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对递交材料不全的,应标明缺位内容,退回报考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给以初审通过。网上报考期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下午9:00-11:30,早晨13:30-17:00)有专人值勤,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2022年11月28日11:00—12月5日12:00
应聘人员在待初审届满后至查询截至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舍弃。交费成功人员请及时登陆该网站下载复印准考证、《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急聘报考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出席笔试时使用)(具体时间见网站公告)。
出席面试的考生每人缴付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免除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推行网上交费,于2022年12月5日10:00之前将免除证明发送至,并拨通电话(0534-)进行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德州事业单位招聘,递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苦家庭的报名人员,应递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帮扶办(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则开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贫困家庭结业生就业服务卡》;残障人应递交残障人证。
报考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急聘计划3倍的急聘岗位,计划急聘1人的,取消急聘岗位;计划急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列相应调减急聘计划。短缺岗位报名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列的,经市公开急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列可增加至1:2。报名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列而取消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防止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急聘主管部门同意,根据急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调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调减和取消急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给以公布。
急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列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给以退钱。请报考人员在确认交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笔试
(一)面试
考试内容:
医疗类(A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护理类(B类)为公共基础知识、护理类基础知识等。
综合类(C类)为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面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估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岗位急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治情况研究确定后,提早在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分护照(与报考时一致)出席面试。
(二)资格复审
陵县城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急聘岗位和急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列依次确定步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出席笔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急聘;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
步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按急聘岗位要求递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须递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分证,在职人员还应递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民办中中学班主任应聘须递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名证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开具的翻译资料,并做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台湾和香港市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中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德州市陵县城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急聘报考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
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抽调专人对步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急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手动舍弃。考生在面试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招录简章,明晰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若因考生应聘不符合条件的岗位等个人缘由,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取消笔试资格而导致难以出席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因舍弃或取消资格引起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入闱,并向社会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行,步入笔试的考生凭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领取的《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笔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笔试形式,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养。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步入考察复检范围。
出席笔试的考生每人缴付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行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采用百分制估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行在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行次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复检人选。就像一急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步入考察复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四、考察复检
(一)考察
区公开招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依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与急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确切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初审,重点初审“三龄二历一身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申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手动舍弃。
(二)复检
复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诊所进行,复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标准及操作指南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为舍弃。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有疑惑的,应在接到复检推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体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须要复查的,不得在支原体检诊所进行,体检诊所级别不高于支原体检诊所,体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
应聘者在复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患或则病程的,不予聘用;在复检过程中有勾结复检工作人员作弊或则请别人顶替复检以及交换、替换验血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复检时处于妊娠期等缘由不便捷复检的,应提早提出暂缓复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容许时择日安排复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舍弃聘用资格。复检暂缓者复检及以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复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出席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舍弃考察复检或考察复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入闱。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入闱。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推论。公示届满,对没有问题或则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申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公开急聘主管部门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署聘用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推行试用期制度,届满合格的即将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六、疫情防治
在公开急聘组织施行过程中,根据新冠脑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举措,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一)有关急聘事项信息通过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缘由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犯公开急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急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与诚信档案库。
(三)泰安市陵县城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补习用书,不举行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补习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陵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泰安市陵县城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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