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须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新乡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方式
本次急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其中:A1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A2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面试和档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A3、A4类岗位免面试,考试采取笔试、考核的形式进行淄博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核具体要求由急聘主管机关另行通知。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加坡和香港市民)。
(二)遵循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纪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7日及之后出生);急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急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急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结业生和国(境)外院校结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形式,承诺在期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考。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期限要求:应届结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通常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曾经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通常应在2022年6月27日及曾经取得;国(境)外院校结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晰的时间估算截至日均为2022年6月27日。
(五)符合急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构建劳动关系并收取员工养老保险、在军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结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期限按足年早产累计估算,时间截至到2022年6月27日。
其中,定向急聘岗位是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适应急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养。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署就业合同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合同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构建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署就业合同人员是指与单位签署初步就业合同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急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急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特征和单位实际制订,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急聘岗位要求,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急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急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审核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考、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形式进行。
报考地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报考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29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30日12:00。
交费时间:2022年6月27日09:00-30日16:00。
1、网上报考: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考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15—75k),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考系统时间为准)内递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惑的,可拨通电话(0533-)咨询。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考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分护照进行报考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递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考系统表项中无法囊括急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则不符合急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考系统有关要求,报考过程中遇见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考入口处的说明和报考系统登陆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在审核前可进行更改,后一次手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在报考时间内,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依照情况更改建立信息后继续补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截至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截至2小时前(即6月30日10:00前)更改建立原岗位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任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急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考信息,搅乱报考秩序或伪造变造护照、其他材料侵吞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急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网站查看。
2、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依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初审。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急聘条件的最终根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考期间按照应聘人员递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急聘条件的,给以通过;对递交信息不全的,标明缺乏的内容;对不符合急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缘由。
3、网上交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审核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面试考务费条件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交面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
建卡立卡扶贫享受新政人口和即时扶贫人口、城乡五保户对象和贫困人员以及残障人员,可免面试考务费。符合免面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于报考截至前(6月29日16:00前)将免面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通电话(0533-)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面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电邮方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交费,通过认定人员报考交费截至后统一进行免交费处理。
4、取消、核减计划:报考、缴费截至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列的岗位,根据规定开考比列相应取消急聘岗位或调减急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情况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急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钱处理。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面试
面试只考一科,面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下午9:00—11:30。应聘人员应于7月13日9:00—16日9:30登录网上报考系统复印面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急聘主管机关依照岗位急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
面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和免面试岗位网上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各岗位的急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根据规定的入选比列确定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入选比列通常以附件1“面试比列”为准。不满规定入选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工作全过程。在急聘工作中发觉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造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对步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急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步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急聘单位主管部门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递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笔试资格。因而导致的空缺,在面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入闱。
(三)笔试
笔试由公开急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具体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养,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交费形式及时间见笔试公告。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估算与排行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估算,成绩均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列估算考试总成绩;A2类岗位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列,加档案考评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评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3、A4类岗位以笔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就像一个急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A1、A2类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3、A4类岗位,加试确定排行次序。
(五)疫情防治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治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出席考试及资格审查人员疫情防治要求(详见附件5)。按照疫情防治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治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六、考察和复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按1:1.5的比列确定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员。其中,应届结业生的考察复检在按期结业后进行;国(境)外院校结业生的考察复检在按期结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复检先按1:1的比列进行。因考察复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缘由导致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行次序依次等额入闱。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入闱。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依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确切等进行复审,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初审。考察复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复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诊所统一组织施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当。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为弃权。复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标准及操作指南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时,对于早已受孕的应聘人员,可延后进行胸透等检测项目。对按规定须要复查的,不在支原体检诊所进行,体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必要时,区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复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推论。公示届满,对没有问题或则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急聘主管机关领取《事业单位急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急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署聘用协议,确立人事关系。急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订立协议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推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协议年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协议等即将手续和公积金交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通常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通常为12个月。试用届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推行人员控制总数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附件1“管理办法”栏填写“总量控制”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人员控制总数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急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补习用书淄博事业单位招聘,不举行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补习班。急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假如觉得急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则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急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步入笔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有效,因本人缘由错过急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循公开急聘的相关新政规定,遵照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急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犯公开急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急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违纪违法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和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博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
博山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党员综合科):0533-
监督电话:
博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33-
公告网址:
博山区人民政府网()
附件1:2022年新乡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新乡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急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新乡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面向社区党组织部长定向急聘岗位报考表.doc
附件4:2022年新乡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面向镇(街道)定向急聘岗位报考表.doc
附件5:2022年博山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急聘面试疫情防治告知书.doc
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