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乡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聘(第二批)公告(324人)
报考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4日
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决定举办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聘(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急聘范围
国外外高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结业生。
(二)急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须要,具备履职所须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养,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中学德智体等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0日及之后出生)。
6、在职人员(含已签署就业合同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合同单位,下同)同意。定向脱产应届结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脱产单位同意。
曾受过民事处罚和曾被解雇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中被招录(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结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急聘岗位
急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急聘单位按照行业特征和单位实际制订,应聘人员对急聘条件有疑惑的,可拨通急聘单位电话咨询。急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急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急聘专业
急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急聘专业的初审通常以应聘人员所获结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仍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应届结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标明的专业进行初审。急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结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急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结业生也可应聘。
急聘岗位是否容许相仿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急聘岗位要求,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院校结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院校结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急聘专业要求,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应届结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形式,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考。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期限要求:国外院校应届结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曾经取得;国(境)外院校应届结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通常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曾经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曾经取得;国(境)外院校非应届结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通常应在2022年1月9日及曾经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12月9日及曾经取得。
国(境)外院校结业生推行“签约承诺制”,签约后因不可抗力诱因暂未能来淄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实际到岗工作代办聘用手续后开始计发薪水。
3、其他
其他未明晰的时间估算截至日为2021年12月9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考与资格审核
1、报名形式:
报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考、网上审核的形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本次急聘主要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短缺的高层次人才,已与我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网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急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急聘考生登陆入口”。
报考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00-12月14日12:00。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00-12月14日16:00。
2、网上报考: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急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考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惑的,可拨通急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考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分护照进行报考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递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考系统表项中无法囊括急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则不符合急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考系统有关要求,报考过程中遇见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考入口处的说明和报考系统登陆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在审核前可更改报考信息,后一次手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考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在报考时间内,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依照情况更改建立信息后继续补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时间截至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至2小时前(即12月14日14:00前)更改建立原岗位报考信息。
3、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是依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根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考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按照应聘人员递交的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淄博事业单位招聘,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急聘条件的,给以通过;对递交信息不全的,标明缺乏的内容;对不符合急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缘由。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存留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二)笔试
综合类笔试由公开急聘主管机关与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施行,具体笔试形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教育类、卫生类、高校类笔试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院校自主确定、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笔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急聘公平的,推行回避。
笔试采用百分制估算成绩,成绩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成绩不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行次序。就像一个急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行次序。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排行次序,按不超急聘计划数1:2的比列确定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员,由急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复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复检工作。
应届结业生的考察复检在按期结业后进行;国(境)外院校结业生的考察复检在按期结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复检要求在急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次序。考察复检先按1:1的比列进行。因考察复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缘由导致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步入考察复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行次序依次等额入闱。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入闱。
2、考察:
考察可依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中学,采取举行座谈会、个别采访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急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初审。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确切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串急聘工作全过程,在急聘工作中发觉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造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复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复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诊所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当。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出席复检的,视为弃权。复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复检标准及操作指南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时,对于早已受孕的应聘人员,可延后进行胸透等检测项目。对按规定须要复查的,不在原复检诊所进行,体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体检推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复检。
(四)公示、聘用
急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淄博事业单位招聘,并在急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届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急聘工作结束后,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急聘主管机关备案,并代办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推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协议年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协议等即将手续和公积金交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通常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通常为12个月。试用届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试用届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目限制。
四、组织施行与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急聘,由公开急聘主管机关与急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施行,急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急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