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报考出席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分护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香港永久性市民身分证和②《港澳市民往来香港通行证》或《港澳市民居住证》。
2.大陆地区考生持①在香港居住的有效身分证明和②《台湾市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台湾市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备与大陆(祖国台湾)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文凭。
2.报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授生)须具备与大陆(祖国台湾)博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文凭。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名学科、专业学位类型(以下合称“学科”)相关的副主任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考取各种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外,还需按下述规定执行:
1.考取法律(违规学)博士专业学位者,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违法学专业(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药学门类中的药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结业生、专科层次药学类结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药学类结业生等不得报名);考取法律(药学)博士专业学位者,报名前所学专业为药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院硕士专业目录药学门类中的药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结业生、专科层次药学类结业生、自学考试方式的药学类结业生,以及荣获药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考取)。
2.报名公商管理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博士中的安装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者,须满足:学院专科结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近日荣获结业证书),或荣获国家坦承的高职高专结业文凭或学院硕士毕业后,达到学院专科结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近日荣获结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或则教授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近日荣获学位证书)的人员。
3.考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者,须满足:①具有与大陆(祖国台湾)博士学位相当的学位;②具有5年(截至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③在中学校(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在学院和中学校(幼儿园)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班主任(注: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接受网上报考。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考包括网上报考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出席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考,并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
三、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考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一)上海:上海工科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西安东城区中关村南大道5号,邮局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二)北京:复旦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西安市长春路1239号,邮局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三)北京: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西安市海珠区广州大街69号,邮局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四)台湾: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台湾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广场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五)香港:香港教育与青年发展局
地址:香港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报名手续和步骤
(一)网上报考
1.考生应在规定报考时间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名必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名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考并上传电子相片。报考其间,考生可自行更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填报,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2.考生报考时只好补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苛根据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补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补报虚假信息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考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通常应在2023年3月11近日完成,详细时间、形式由各报考点确认和曝光。逾期不再办理。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规定递交相关报考材料,如:本人网上报考编号、有效身分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3.考生规避本人网上报考信息和电子相片进行认真核实并确认。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当。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交报名费。
5.复印《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报考点存留。
(三)递交申请材料
报考和确认完成后,请考生于2023年3月15近日,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汇总制做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至我校指定邮箱,短信标题为:2023港澳台报考+姓名+考取大学+博士/硕士。
1.材料目录(标明姓名、材料项目、页码);
2.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考信息确认表;
3.个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4.有效身分护照(根据报名资格规定);
5.文凭学位证书:硕士文凭或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文凭或学位证书(2023应届结业生请递交师生证或学籍证明,证书需于投档前缴交);其中,持海外中学学位(结业)证书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文凭学位认证书》。海外在读、尚未荣获学位(结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小学出示的就读证明,写明预计获学位或结业时间,并最迟在我校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文凭学位认证书》。
6.硕士或博士阶段成绩单;
7.学位论文(2023年应届结业生请递交论文摘要、目录、初稿等);
8.攻读学位其间本人研修计划(仅报名硕士研究生考生递交);
9.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各种得奖证书、外语成绩单(比如法语专业八级证书,雅思、雅思成绩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10.两封推荐信(推荐信模版,需推荐博士亲笔签名)。
(四)复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复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复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分护照出席考试。
五、招生学科和学习方法
见我校2023年面向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凭学位教育。按学习方法分为统招和非脱产(兼读制)两种。
华北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学科目录(博士/硕士)
教授
博士
六、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届时由我校各院系另行通告。
考试形式敲定为申请考评,包含专业资格初审和综合考评。其中综合考评分为英语、专业基础和综合评测三部份,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利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招生院系可依据学科特性,组织考生出席如面试、面试、上机等检测,详细方式将提早在我校研招网上发布或由院系直接通告考生。
每位考生的笔试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如遇特殊状况,民大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考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评,本项考评不作量化记入复试成绩,但考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我校在考试前会对考生的身分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文凭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苛初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投档。
七、录取入学
我校依据考生的报考资料、考试成绩等,综合初审后择优确定投档名单。投档通告书约于6月末或7月初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月底报到入学。
投档复查工作由学院在考生拟投档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量报到,如有特殊缘由不能按量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休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还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八、学费及奖学金新政
同我校招收大陆研究生的标准。书簿、食宿、医疗等成本自理。
华南师范学院研究生费用计费标准见:
我校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师生奖学金管理方法》及《台湾师生奖学金管理方法》,接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关于奖学金、住宿、医疗等其他生活详细问题,可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学生捐助管理中心或各院系。
九、学习期限
按照就读学科的不同,统招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期限为3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期限为2-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期限为4年。
十、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同大陆(祖国台湾)生。
十一、学历学位
研究生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中学有关学业管理和学位追授规定的,获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考、考试、录取中有违法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委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怜悯形予以处理。对弄虚造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三、其他说明
如教育部颁布新的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招生新政,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华南师范学院研招网和“华东交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发布。
十四、学校相关信息
学院代码:10269
学院名称:华南师范学院
通信地址:西安市松江区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13室
邮编:200241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网页:华南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