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事宜的通知》得知,2018年青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于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通。网上注册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4日。
青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活补贴标准是什么?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共青团青海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的通知》(青团联发[2006]12号)精神,2006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办[2005]38号)文件精神,2006年参加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以下简称“青南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400名。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到青南三州以及海北、海南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或者通过双向选择,鼓励其扎根基层。 二、主题口号 服务基层,建设家乡。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青南计划项目(包含“西部计划”项目)。 2.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定青南计划项目县和大学生志愿者名额。 3.各高校已成立的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中,包含青南计划的招募等各项工作任务。 4.各州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相应联合成立州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协调本地区项目实施。 5.各服务县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开展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每年拟派遣省内志愿者400名,服务地重点为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和海北、海南的部分贫困县的乡镇一级。 1.申报服务县。各州项目办于4月20日前上报本州的服务县名单,原则上青南三州每州上报3个服务县,海北、海南每州上报1个服务县。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各县申报情况、落实岗位配套政策等情况,确定服务县。为便于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益,派遣到每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在35人左右(包括本县的往届毕业生5名)。 2.确定服务县。省项目办汇总整理服务县名单,报省“协调小组”审定后于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确定名额。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需求、服务地基本条件确定今年计划派遣到各服务县的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经州项目办批准同意后,报省项目办。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青年中心中选择。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服务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县级)。 五、志愿者招募工作 在志愿者招募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名额,招募入学前所在地为本县表现优秀的往届毕业生(每个县5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确定的名额招募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招募中应重点考虑志愿者的跨州异地交流工作,招募的青南计划志愿者全部进行跨州异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