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袭警和刑法中的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罪在理论上是竞合的,因为刑法中并没有袭警的罪名。我认为上述四种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什么袭警,有什么具体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没有出示证件,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也就不能证明自己是警察,个人认为不是袭警。只是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嫌男友打呼影响双12抢货,女子打醒男友后双方大打出手,你怎么看?
双十二夜晚,女子把货抢,男友睡得香,呼噜阵阵响。女子心生烦,怒火一满腔:你这背时鬼,害我全白忙,又没抢得到,全是你吹鼾。不由挥起腿,就是一脚弹。
正在美梦做,忽挨一脚掌,男友被踢醒,勃然发了狂:有点宝气呗,你这恶婆娘。说罢就一拳,直捣女胸膛。
女子正窝火,挨拳更发猖,两人战火起,谁也不放让。女子打不过,报案到警方。民警现场走,了解事真相。双方一顿批,语重又心长。两人认了错,和好散了场。
一个二百五,一个恶婆娘,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半斤对八两,针尖对麦芒,现在就这样,日子还更长。
打人当事人拒绝配合公安派出所执法调查有什么严重后果?
请参考抖音。
不要让警察叔叔喊出第三次警告⚠️
面对疾风,被强制传唤很好玩吗?
你好,配合公安机关执法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即使公民并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更不用说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更是应当无条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如果不配合,法律有一套明确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五条规定: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如果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的,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并且会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