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巡抚是从二品官。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清朝巡抚不可以直接任命几品官,凡推荐几品官,要得到皇帝御批
清朝巡抚可以直接任命对文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官员的提调权,也就是直接任免正七品官员。这是皇帝赋予督抚的直接人事权,可以不经吏部任命地方官员,只报部备案。
清朝巡抚是几品官
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 江苏巡抚衙门旧址
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其官职等级相当於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