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申报,审批和领用制度 一,购买材料的申报 1,各单位对所需一般备品备件,油,材料及办公用品等, 要以书面形式按每月一日,十五日分两次进行申报; 2,生产车间所需急件,可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进行随时审报; 3,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详细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 急件要同时注明到货时间. 二,购买材料的审批1,所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核实库存有无,由单位负责人, 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报供应处购买. 2,各种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配件,由各使用单位上报设备处, 设备处审查后打报告, 经公司领导批复后, 报供应处购买. 3,主要设备或大型设备的购买,由设备处提供详细型号及厂家(必要时外出考察) ,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报供应处购买. 三,材料的领用和使用 1,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经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领用. (大修材料由总经理审批) 2,领料单必须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统一用大写, 数字中间不得留有空隙) ,多余的空格要加盖"以下空白章"或用笔划掉,并由保管员标注价格后,方可审批,领用. 3,各车间必须建立材料领用和使用登记台帐,严格进行登记,必须注明领用日期,使用日期, 安装地点,领料人和使用人, 并由使用人亲笔在登记表上签字. 4,领用材料要随用随领,车间不得存放过多的材料,对现有存放的材料,要进行详细造册,登记,登记表报设备处保存一份.公司每月要组织对各车间材料领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者将给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