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考研2023-03-24 12:08:23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文件精神,推进高等中学招生考试制度变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动学校素养教育深入施行,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求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施行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知法守法,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为人诚实守信,拥有优良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符合2016年中考报考条件的理工类考生,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考:

(1)中学阶段获得全省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包括物理、物理学、化学、信息学)市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中学结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具有其他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结业生(申请报考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50名。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物理、材料化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热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补报一个专业。

四、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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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原结业学校、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私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由推荐人寄送,不得由考生寄送。

2.网上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学生登陆“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按报考系统要求完成报考工作。

网报时间:2016年3月11日下午9点-2016年3月21日早上9点

系统链接:

3.材料递交

所有报名我校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均须递交以下申请纸质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单位)审定并加盖所在单位私章;

(2)相关得奖证书打印件;

(3)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

(4)其他旁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签章)于2016年3月31近日(以收件日明信片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重庆市友谊东路127号,东北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交纳。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完成报考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中学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获得考评资格。

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东北工业学院专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6年4月25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对审核合格考生组织考评,考评方式为笔试,主要考察以下两方面:1.中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2.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抒发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为规范严格考评程序,考评过程全程录象,专家名单和笔试次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11日(14: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东北工业学院友谊学校,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领取笔试资格证。

2.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资格证)。

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_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_西北师大附中自主招生

我校将根据考评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投档的原则确定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合格人选名单及中考让利等级,报考生所在市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东北工业学院专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新政与投档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中学生必须出席2016年中考,按生源地市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补报自主招生志愿,可享受以下让利新政:

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录取线下20分(广东10分)且不得高于当地一本线,按照入围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让利分值、入选专业和中学模拟录取线决定投档与否。模拟录取线由生源地市级招办依照大专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录取比列测算生成。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专科投档分数线”按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东北工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进一步加大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强化对考评班主任师德师风的教育,建立评价体系。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自主招生中违法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获。严格遵守公正、公正、公开和择优投档的原则,严格程序,科学选才,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阻碍、严防权利寻租,接受社会监督。

2.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觉弄虚造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推荐单位或个人两年的推荐资格;对于早已被投档或取得学籍的考生,中学将取消投档资格和学籍。

3.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届时中学会将出席考评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学校(或单位)、享受照料新政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院校及专业和投档让利分值等。

4.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自主招生全过程。电话:。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系统和东北工业学院专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无法及时查询而影响考评或投档的,责任自负。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初审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东北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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